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项比选公告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项比选公告


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项比选公告

沿海高速公路即将实施(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专项),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该项目比选人为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1 工作内容: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

1.2 服务期限:2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1月1日0时,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24时。

1.3 工作划分:沿海高速公路174.842公里,分三个标段。


标段

路段

救援里程(公里)

所辖收费站

标段1

沿海高速K0+000-K52+000、机场支线及联络线K0+000~K10+047、K0+000~K4+210

66.257

秦皇岛西站、南戴河站、抚宁南站、昌黎东站、昌黎南站、北戴河机场站

标段2

沿海高速K52+000-K105+000

53

荒佃庄站、乐亭东站、乐亭南站

标段3

沿海高速

K105+000-K160+585

55.585

滦南南站、唐海北站、南堡站、丰南南站

2 资质要求

2.1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每类最多只接受等于标段数量的投标人报名。

2.5该项目不允许分包

2.6每个投标人可对任意类别进行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第一标段中标,那第二、三标段不评审该单位比选申请文件,以此类推。

3 资格条件要求

3.1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业绩。(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6个月)

3.2设备最低要求

类别

名称

数量

详细要求

作业车辆

中型及以上拖车

2辆

平板清障车

1辆

装运小型车辆

转货车

1辆

核载45T以上

现场维护车

2辆

小型车,车身白色,配备警示标识,维护作业现场安全、携带救援设备

20T以上吊车

1辆

50T以上吊车

1辆

备用

基本装备

警灯

6套

电子显示屏

2套

安装在现场维护车上

强光灯

6个

夜间作业

安全标识牌、指挥旗(灯)

3套

含主动发光标志牌

反光锥

400个

高度700mm以上

反光防撞桶

150个

800*600mm

千斤顶

4个

灭火器

10

数码照相机

1台

摄像机

2台

录音笔

2支

勘察皮尺

1卷

急救药箱

3个

车辆维修工具

2套

反光服

10套

更换轮胎用风炮

1套

防毒面罩

5套

其他

重大节假日增加设备

暑期、春节、清明、五一、十一按要求备岗定位增加充足设备和人员

配合“路警一体化”保障指挥调度等相关工作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作业车辆的证明材料:自有设备须提供与清单对应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设备须提供与清单对应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基本装备投标时不需填报,中标后按要求提供。

3.3基地最低要求:

标段1 抚宁南收费站附近设置基地,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亩。

标段2 乐亭南收费站附近设置基地,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亩。

标段3南堡收费站附近设置基地,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亩。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持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3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至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比 选 人:河北交投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邮 编:066000

地 址:秦皇岛开发区紫竹路2号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宋艳微

2020 12 17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救援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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