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公告
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公告
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公告
经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南京天邦拟公开征集1家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者入股南京天邦。
投资者报名期限为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的,不进入战略投资者选择范围。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京天邦成立于2003年7月,是集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主要投资的企业。营业执照编号:****************00062N。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兽用生物制品研究、开发;兽药生产;自产兽药销售;动物疫病的诊断治疗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等。公司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亭东路999号。法定代表人:郑建初。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出资4900万元,持有南京天邦98%股权;侯继波出资50万元,持有1%股权;胡来根出资50万元,持有1%股权。工商登记机关: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现有员工271人,定期签订劳动合同。
截至2012年3月31日,南京天邦账面资产总额15336.91万元、负债总额10006.98万元,所有者权益5329.93万元。
二、增资扩股行为的批准情况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财政厅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财资[2012]126号)批准南京天邦实施增资扩股。
南京天邦增资扩股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资产评估情况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南京天邦进行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3月31日。经江苏省财政厅备案(备案编号:苏财评备[2012]20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21718.92万元、负债总额10006.98万元,净资产11711.94万元。
四、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相关条件
南京天邦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南京天邦拟通过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方式实施增资扩股,由战略投资者对南京天邦进行增资,将南京天邦注册资本增加至102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南京天邦股权结构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持有南京天邦48.04%的股权,战略投资者持有50.98%的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0.98%的股权。
战略投资者增资南京天邦应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
(一)战略投资者现金出资不低于12180万元,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二)战略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战略投资者应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和广泛认可的信誉度、优良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投资能力;2.该企业法人应在医药健康、兽用生物制品、畜牧等行业拥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优势明显的市场运作开拓能力和竞争实力;3.能够与南京天邦主要投资人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形成显著的互补优势,共同为南京天邦未来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战略投资者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增资扩股后,原则上必须全部接收现有员工(如员工自愿离职的除外),保证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如发生《劳动法》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时,由增资扩股后的企业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南京天邦增资扩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全部由增资扩股后企业承接。
(五)战略投资者在报名时需缴纳认购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到南京天邦指定账户。
五、报名及缴纳认购保证金
(一)投资者报名期限为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11日下午5时,逾期未报名的,不进入战略投资者选择范围。
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报名。
(二)投资者报名后,应及时缴纳认购保证金1000万元,至2013年1月11日下午5时,如未缴纳上述保证金,自动丧失报名资格。
开户行:中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30
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若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则该保证金转为增资扩股价款的一部分,未被选中的投资者保证金在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评审确定战略投资者相关程序
(一)战略投资者在报名参加投资并缴纳认购保证金后,方可到南京天邦领取《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须知》、《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模本),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并领取、查阅相关尽职调查资料文件。
(二)战略投资者在尽职调查后决定参加投资的,应按照《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评审资料。
(三)南京天邦将组织增资扩股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会”),对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相关投资者需按要求进行陈述和答辩,专家评审会经过评审向南京天邦提出战略投资者的推荐人选。
(四)南京天邦确认战略投资者人选。
(五)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南京天邦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最终人选。
七、延期征集或撤销本次征集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南京天邦可以决定延期征集或撤销本次征集:
(一)报名期内,没有合格的报名者;
(二)虽有合格的报名者,但报名者均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认购保证金;
(三)报名者虽缴纳认购保证金,但均不按《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到专家评审会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
(四)最终确定的认购人不按要求与南京天邦签署《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不缴纳认购价款;
(五)其他不利于本次增资扩股行为的情形。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南京天邦评估基准日至新股东完成出资之日期间,形成的盈利或产生的亏损,由增资扩股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二)土地、房产权属情况:
土地证:南京天邦于2005年6月15日取得土地证,土地证号:宁江国用(2005)05837号,出让形式:工业用地,终止日:2055年05月12日。
房产证:南京天邦于2008年5月12日取得房产证,证号:江宁房权证东山字第JNH********号—172号;于2011年3月4日取得房产证,证号:宁房权证江初字第JN********号、宁房权证江初字第JN********号。
(三)本公告及《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须知》、《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模本)构成本次增资行为的共同法律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须知》、《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模本)为准。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
(四)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飞、徐大飞
电话:(025)******** 传真:(025)********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钟灵街50号 邮编:210014
文章录入:陈磊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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