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 西青市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邮箱地址:xqqzwfwb01@tj.gov.cn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 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 | 天津城西供热有限公司 |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 | 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的建设单位是天津市城西供热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市津热集团。天津市城西供热有限公司承载着为附近区域提供热源的服务,公司现有工程为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于2018年10月11日取得西青区行政审批局的环评批复《津西审环许可表》(2018)278号。随着辛口镇开发进度的加快,大型公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生活社区等纷纷落户辛口镇,现有的供热能力已不能满足需求,针对上述情况,天津市城西供热有限公司建设津热集团辛口镇LNG供热工程(二期)项目,以满足附近区域的供热需求。 ?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成分简单,废水量较小,且不直接排放到地表水体,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噪声较大影响。 (2)噪声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设备噪声、施工过程敲打和撞击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预测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施工材料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施工材料由物资部门回收。 营运期环境影响 (1)锅炉废气 本项目1台58MW燃气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经21m高排气筒P2排放。经预测,本项目燃气热水锅炉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价 大气环境》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AERSCREEN对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根据计算结果,占标率Pmax最大为3.72%,故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本项目预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421t/a、SO20.632t/a、NOx6.228t/a、CO 2.102t/a。 (2)废水 本项目新增排放废水为锅炉排水525m3/a。经类比预测,本项目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废水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预测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0.017t/a、氨氮0.0002t/a、总磷0.0001t/a、总氮0.001t/a。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房内设备。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对四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 12月25日 | 本评价公众参与过程进行了两次网上信息公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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