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良种补贴招标公告
生猪良种补贴招标公告
平湖市生猪良种补贴公告
为提高平湖市境内的生猪良种利用率,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步伐,促进生猪发展,进一步加强平湖市生猪供精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86号)文件要求及相关招标规定,现就《2012年度平湖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畜招(2012)第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招标项目概况:
2012年度平湖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补贴资金总额为180万元,为平湖市4.5万头能繁母猪配种用良种公猪精液进行人工授精配种给予补贴。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补贴40元。本次招标的供精单位须具有独立向平湖市母猪饲养户提供生猪精液的能力,其精液运输半径不超过15公里。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在平湖市境内生产猪精液的供精单位。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原则上具备常年存栏种公猪15头以上,品种至少2个且存栏不少于3头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14日-20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在平湖市畜牧兽医局持下列证件领取招标文件: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⑵《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畜牧兽医局畜牧产业科(平湖市新华南路226-22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地点:平湖市新华南路226-228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同级监管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平湖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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