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第五中学地灾点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宁化县第五中学地灾点治理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CX(2020)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第五中学地灾点治理工程已由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以明财(资环)〔20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宁化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化县第五中学地灾点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化县第五中学校园内;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609.4072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第五中学地灾点治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班子(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岗职工;
3.4.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
3.4.2.施工员:2人,具备有效的市政施工员岗位证书;
3.4.3.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4.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金额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地灾治理工程的施工项目(不含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p://shixin.court.gov.cn/)。
3.7.4.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3.7.5.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7.6.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 12月17日至2020 年 12月2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双虹村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费每份100元,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捆绑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会议室(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福建省宁化第五中学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北山三路67号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34*****190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双虹村综合楼三楼
电话:153*****060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化县支行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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