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镇连湾社区2021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沙镇连湾社区2021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社区拟对2021年度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沙镇连湾社区2021年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平沙镇连湾社区25个生产队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及杂草灌木清理等保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服务期:签订合同时间起至2021年12月31日。
4.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求
1.保洁范围:社区25个生产队所有公共区域内的一切垃圾清扫和杂草灌木清理。公共区域包括主要街巷、道路、支路两旁绿化带、花坛、水渠等区域,健身器材、凉亭凉椅、公园步道等公共活动区域,楼道口、楼宇间、垃圾房、垃圾桶周边区域。
2.保洁员数量:原则上要求每个生产队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以本地居住居民为优。
3.保洁时间:保证每天卫生清洁不少于两次(原则上要求:上午7: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每月清理杂草灌木至少一次。
4.保洁质量标准:保洁清扫要达到“四净”“四无”。四净:道路石边净、花带周边净、雨污水口净、死角旮旯净;四无:无朔料袋、无丢堆漏扫、无污水漫滥、无乱倒垃圾。具体如下:
1.保洁工作区域清洁,无烟头、果皮、白色垃圾等,无明显扬尘。
2.道路、排水沟、绿化带无堆积杂草、落叶、固体废料等。
3.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区域无污垢、痰液、人畜排泄物等。
4.杂草灌木定期清理。
5.垃圾房、垃圾桶周边区域清洁,无积水、积液,无外溢垃圾,垃圾房及垃圾桶表面无污垢和“牛皮癣”。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投标人具有同类服务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5.其他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2)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25日18时止。
2.投标报名地点:珠海市平沙镇连湾社区居委会(地址:珠海大道辅导东路150米,连湾经适房西侧)
3.投标报名方式:1)现场投标。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文件。3)投标文件封装,正本一份。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沙镇连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珠海大道辅导东路150米(连湾经适房西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911
平沙镇连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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