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

抚顺市新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


项目概况

(抚顺市新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5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S-FS-********05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压救护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汽油负压型救护车2辆、柴油负压型救护车1辆,详细要求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2220201224,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13时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免费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514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2020122514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374@qq.com%EF%BC%89%EF%BC%8C%E5%B9%B6%E7%94%B5%E8%AF%9D%E7%A1%AE%E8%AE%A********6896%E9%82%AE%E4%BB%B6%E6%98%AF%E5%90%A6%E6%94%B6%E5%88%B0%EF%BC%8C%E6%8A%A5%E5%90%8D%E9%80%9A%E8%BF%87%E5%90%8E%E8%87%AA%E8%A1%8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9%82%AE%E4%BB%B6%E4%B8%BB%E9%A2%98%5C%E2%80%9C%E8%8E%B7%E5%8F%96%EF%BC%88%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F%BC%9B">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qq.com,并电话确认138*****896邮件是否收到,报名通过后自行获取采购文件,邮件主题“获取采购文件”,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新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抚顺市新抚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李石经济开发区高科公寓6-6号门市

联系方式:138*****896

邮箱地址:********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佳

电 话:138*****8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护车 中心负压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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