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阁镇雨污分流(零排放)工程招标公告

观阁镇雨污分流(零排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锋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观阁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场镇雨污分流建设实际和加快建设进度的需要,以固定价方式抽签确定施工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观阁镇雨污分流(零排放)工程

(二)建设地点:观阁镇所辖观音阁社区、六方碑社区。

(三)建设内容:挖沟槽土石方、新建雨(污)水井、化粪池、人行道开挖、DN300双壁波纹管、DN200砼管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造价约418368.05元,新场口一至四段、观阁镇幼儿园、南街、东街;

二标段:工程造价约476811.35元,汽车站背后一至二片、派出所对面、观阁职中、木材市场;

三标段:工程造价约438473.5元,砂石养猪场一二片、华康医院对面、市场片区、小学下校部;

四标段:工程造价约464945元,市场片区外、小叮当幼儿园。

(五)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六)工程发包价:以财政评审单价下浮7%作为结算单价,工程数量由监理、项目业主及各个相关部门现场实际验收为准。

二、资质要求及报名须知

(一)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能在本项目压证上岗,工程实施过程中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不得更换。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8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19 日(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含公告当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人须持加盖公司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介绍信上须注明报名人的姓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②加盖公司鲜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③ 加盖公司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④加盖公司鲜章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⑤加盖公司鲜章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及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⑥加盖公司鲜章的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一份(携带原件用于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村建112办公室

4、报名费

报名时每个施工企业缴纳报名费现金300元(人民币)。

5、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户 名: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广安市广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观阁信用社

账 号:****************5

用 途:须注明转“雨污零排放”投标保证金

6、其他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的退换: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抽签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基本账户(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后拒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报名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发出《观阁镇雨污分流(零排放)工程竞选抽签邀请书》,投标企业持《观阁镇雨污分流(零排放)工程竞选抽签邀请书》和抽签人的身份证原件(抽签人与参与报名的人原则上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抽签时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参与现场抽签。

四、抽签

(一)抽签时间:2018年 9月20日10时00分 。

(二)抽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208会议室。

(三)抽签办法:

1.抽签条件:资质审查合格且参与竞选抽签的施工企业个数与设置标段个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行该标段抽签。

2.标签设置: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数量设置相同数量标签。

3.抽签人:抽签人与参与报名的人原则上为同一人,若不是同一人,抽签时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每个符合条件的抽签人每个标段只有一次抽签机会。

4.抽签顺序:按照标段顺序抽取,具体抽取顺序按照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依次抽取。每个施工企业最多只能中取1个标段,即抽中前1个标段后不能参与后面标段的抽签。

5、抽签规则:第一轮按取得竞选资格的施工企业的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抽取预中标号码,并登记确认;第二轮由项目业主代表随机抽签, 每次被抽中的号码不再放入摇号机或签箱,直至4个标段全部抽完为止,抽签结果全部当场公布。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于当日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f.gov.cn/ggz/)发布,同时在乡镇政务信息公开栏张贴。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先生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

移动电话:177*****167

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人民政府

2018年 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排放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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