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虎城镇洪远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前锋区虎城镇洪远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前锋区虎城镇洪远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比选方案已经虎城镇研究同意,现通过比选(抽签法)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虎城镇洪远村民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虎城镇洪远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虎城镇洪远村 |
工期 | 40个日历天(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5日) |
工程规模 (和/或标准) | 房屋建设约304平方米(含内外装修,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或业主现场确定为准)。 |
建设资金 | 相关专项资金(约50万元,合同价以财评价下浮7%为准) |
其他 | / |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四、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虎城镇购买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相关条件后再自愿报名。报名申请人不少于三名。
(2)比选公告时间即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7月24日-7月26日)。
(3)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合同样本,按抽签法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唯一中选人,工程项目以实际实施和总价包干发包。
五、随机抽取中选人
(1)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7月26日14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虎城镇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⑥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
比选申请人现场缴纳比选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中标后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同步退保。中选后当日内即确保正常进场施工。
比选人(全称):虎城镇洪远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虎城镇洪远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川
电话:183*****671。
附件: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合同样本
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项目
发包人:村村委
承包人: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村村委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虎城镇 村党群服务活动中心项目
1.2工程地点:虎城镇 村
1.3工程内容及范围:以现场确定的为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本合同工期为40个日历天,从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前全面竣工。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3.1本工程实行全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包机械、包风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措施等。
第四条 质量要求
4.1质量必须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2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4.3乙方按工程需要,须请有关单位进行质量监测,甲方派驻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监督。
4.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每道工序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序,必须纠正,并由乙方返工达到合格,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第五条 工程安全
5.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措施、有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5.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应的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乙双方其他职责
6.1该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代表或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6.2乙方应严格按现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保证工地堆放有序,确保按期完工和施工现场的整洁。
6.3乙方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自行协调相邻关系。
6.4施工用水、用电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8.1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以财评价下浮7%为准。
8.2承包人严格按业主现场确定工程范围、技术交底及现场增减工程量所要求的内容施工。增减工程量按前府发[2015]40号文件执行。
8.3结算价以审计为准。
第九条材料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无条件返工。
9.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中需要的各种材料的购置数量,一定要精确核算,不能盲目采购,如采购材料过剩,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竣工验收
10.1竣工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前锋区发改部门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10.2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0.2.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6份。
10.2.2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甲方。
10.2.3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乙方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甲方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乙方加盖竣工图章交甲方。
10.3竣工资料的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
11.1工程进场开工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工程合同约定价款的30%;主体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但未经审计机关审计,累计拨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工程合同约定价的70%;工程竣工决算批复后按国家审计机关审定结果拨付除合同规定的质保金外的工程款。乙方务必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若因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1.2出现下列问题甲方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尾款:
11.2.1乙方提交的工程量和质量论证资料不完整或不属实。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计划和报表;
11.2.2工程还存在待整改质量问题;
11.2.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11.2.4不服从甲方的指令,并因此受到甲方的书面警告;
11.2.5未按要求提供办理结算的资料,不积极配合办理结算和审计;
11.2.6由于竣工资料和工程还存在问题,相关单位不予接收;
11.2.7不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11.3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11.3.1质保金限额:结算价格的5%。
11.4质量保修金的退还
在整个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途径
12.1违约
12.1.1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期每拖延1天罚款200元,最高罚款额为合同价款的10%。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工期完工,时间拖延14天以上等特殊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或要求乙方立即退场等),甲方下达指令后乙方应立即执行,双方责任等相关问题的协商和解决不得影响对甲方指令的执行。若乙方拖延执行指令工作,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发生此类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200元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2.1.2乙方未按要求施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正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场,不予支付工程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12.2争议解决途径
1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它
13.1不可抗力
13.1.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当地政府认定或规定的标准为准。
13.2保证
13.2.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13.2.1.2乙方投保内容:乙方在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13.3担保
13.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3.3.1.1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详见本合同第七条。
13.3.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退还(不计息)。
13.4合同份数
13.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6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他备案后分送有关部门。
13.5特别约定
13.5.1乙方派往本工程负责施工的主要技术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一致并实行压证施工。乙方不能擅自更换,如要更换,并以相同资历人员代替,必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5.2如乙方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给他人或挂靠的,甲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法处罚。
13.5.3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承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及民工工资,若发生乙方拖欠施工人员、民工工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由甲方发放。
第十四条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比选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为准,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经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三)合同签订地址:村委办公室
甲方:村村委 乙方: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6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案后分送有关部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村村委 乙方: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18年月日2018年月日
比选申请函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比选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本人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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