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对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0-12-21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

所在地:宁夏银川市、石嘴山市

债权总额:33,507,236.18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拟对债务人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详见附表(债权截止日2020年12月20日,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分户情况如下:

一、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1、债务人暨抵押人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E

住所:石嘴山市大武口工业园区(汝箕沟口)

法定代表人:赵春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运销(不得在石嘴山地区开展煤炭储存活动);电极糊、炭素制品、活性炭、电煅煤、洗精煤、焦炭的销售。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4日

经营期限:2008年05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0日,剩余债权本金7,204,000.00元,利息5,328,446.01元,其他债权95,461.00元,债权合计12,627,907.01元。

3、抵(质)押物及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物具体如下:

债务人名下机器设备抵押:洗煤机2台、装载机3台、地磅1台、洗煤机附属设备、分选筛4台、储煤仓1座,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石工商大动抵字2015第8号;

债务人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石国用(2015)第60190号记载的位于大武口汝箕沟口29833.3㎡土地使用权;石国用(2011)第2282号记载的位于大武口区工业园区6119.17㎡土地使用权。

赵春云名下:①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南路前嘉小区10栋1单元6号,面积:72.82㎡住宅及相应土地使用权103.40㎡,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D********6号;②大武口区解放东街133号,面积:174.88㎡商业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39.45㎡,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1号;③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山水人家26幢6号别墅,6号阁楼,面积:219.94㎡及相应土地使用权196.98㎡;④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09号,面积:92.18㎡商业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23.88㎡,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014053号;⑤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23-2-3-2号,面积101.37㎡住宅及相应26.55㎡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086258号。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赵春云,女,身份证号****************26,住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龙巷3-3号;

保证人赵领,男,身份证号****************31,住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龙巷3-2。

4、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8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偿还债权本金*******元及相应利息,抵押物优先偿还债权本息,保证人赵春云、赵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判决书已生效,暂未申请执行。

二、银川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1、债务人暨抵押人银川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银川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银川市金凤区工业集中区康地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孔凡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魔芋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种植业;养殖业;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

营业期限:2008年05月30日至2018年5月29日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30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0日,剩余债权本金6,889,136.26元,利息4,944,915.79元,其他债权71,288.00元,债权合计11,905,340.05元。

3、抵(质)押物及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情况

债务人益康魔伊以其名下位于金凤区康地路103号6134.77平方米车间及29919.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孔凡强,男,汉族,1976年7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16,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北街光明小区2-3-201室。

4、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8月22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银川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偿还债权本金6,889,136.26元及相应利息,抵押物优先偿还债权本息,保证人孔凡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1月16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目前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三、宁夏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债务人暨抵押人宁夏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银川市兴庆区仙来乐园2号楼3号营业房

法定代表人:夏龙

注册资本:6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雕塑的制作;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种植及销售;建筑材料、钢材、石材、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

营业期限:2011年03月18日至2021年03月17日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8日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0日,剩余债权本金5,000,000.00元,利息3,918,999.11元,其他债权54,990.00元,债权合计*******.11元。

3、抵(质)押物及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情况

抵押人夏龙、窦文婷以其共有的位于贺兰县德胜商住区德胜西路北侧亘元财富汇10号楼2号面积为832.46平方米的房屋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情况

保证人夏龙,男,汉族,1979年01年03出生,身份证号****************18,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银丰村一队;

保证人窦文婷,女,汉族,1987年10月12日出生,住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常信乡新华村八社14号。

4、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11月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宁夏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债权本金5,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抵押物优先偿还债权本息,保证人夏龙、窦文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7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2018年4月16日,执行法院对抵押物贺兰县德胜商住区德胜西路北侧亘元财富汇10号楼2号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评估价格7,296,512元,起拍价5,837,209元,经一拍、二拍、变卖经无人报名流拍,变卖流拍价格4,669,767.2元,目前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公开对外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6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长信春天综合楼12层

监察审计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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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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