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采购(GXZC2020-G3-005525-CGZX)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23785号),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5525-CGZX。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49.87411万元。

采购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物业服务(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9日17:00止(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 (必须足额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888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

(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25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娟,188*****2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笑

电话:****-*******

4.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铁路运输 南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