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有机硅改性聚合物、改性烷基硅委托加工招标公告
2021-2025年有机硅改性聚合物、改性烷基硅委托加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5年有机硅改性聚合物、改性烷基硅委托加工项目(变更)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5年有机硅改性聚合物、改性烷基硅委托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6">招标编号:DGYT-2020-12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5年有机硅改性聚合物、改性烷基硅委托加工项目已完成审批,以招标编号:DGYT-2020-1209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化工产品的加工项目。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加工工艺要求比例及加入次序分批投料,按要求搅拌、反应、循环、沉降,检测合格计量包装。待检测合格后运移到指定地点,生产用材料由招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需从招标人库房领用并负责运输至加工地点。
2.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招标明细及最高限价:见下表
********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交货期: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按计划生产,分批交货;
(4)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以上;
(5)服务要求及质量要求:厂家负责送货,运费由厂家负责。产品质量按照相应技术规格书规定要求;
3.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要求:由厂家负责提供能满足产品生产要求的加工设备及场地,并确保加工设备运转情况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且液体料加工能力不低于 30吨/日。所需加工设备及条件如下:
(2)加工标准及检验标准
由项目单位提供原材料并下达生产指令,受委托方根据加工技术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完成的产品由项目单位进行检验。
(3)加工工艺流程
1)生产准备:
原料入厂。检查并及时清理反应釜及其他设备内外的污物,保证设备各种连接管线、阀门通畅,设备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完好。作业时合理穿戴劳保护具,注意机械伤害,人员摔伤。
2)生产反应:
按项目单位技术人员的指令进行加工生产。作业时注意,合理穿戴劳保护具,及时清理洒落物料,防止打滑,人员摔伤。 具体工艺为:
A 有机硅改性聚合物加工
将水加入反应设备中然后开启搅拌,缓慢加入原料A,搅拌10分钟后加入B,反应30分钟,搅拌加入C,搅拌至少2小时溶解均匀,观察物料分散无结块,过滤沉降24小时,取样检测合格后灌装。
B 改性烷基硅加工
将水加入反应设备中,开启搅拌器,缓慢加入原料A,搅拌10分钟后加入B,反应30分钟,缓慢加入C,加料时间不低于15分钟,加完后搅拌约1小时,使C完全溶解,然后加入D,通过泵循环8小时后或用搅拌器搅拌3小时后,沉降24小时,取样检测合格后灌装。
3)成品出料:
将上述成品灌装入包装桶中,定量包装,包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重量,码放整齐,标识清楚,桶身整洁。及时清理设备,打扫生产区域卫生。
4、包装要求:
液体桶装材料的包装要求:200公斤不生锈铁桶包装,包装桶净重200kg
5、库房及仓储能力
受委托加工厂库房内面积不少于200m2,仓储料台不小于600 m2,建设良好的配套技术设施、仓储能力和消防应急设施。
*其他商务因素: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此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未履行完毕部分不予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生产加工);
4.环保要求:投标企业应取得其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批复文件(含招标产品或类似产品)。且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5.财务要求:无;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产品;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8.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范钰邮箱:fy135*****570@163.com
电话:***-********手机:135*****570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附件(备注:下载后,在文件名后,加上相应的文件扩展名才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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