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延市政采函[2020]297号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05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CJC2020-53
2、项目名称: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
3、预算金额:678,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1项, 采购预算: 678,000.00元, 项目概况: 土建工程、燃气土建、燃气安装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05 12:00:00 至 2021-07-05 12: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6月1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2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基本信息(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磋商供应商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9)磋商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28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并加盖红色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2、发放时间:8:3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4、报名参加延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规定。遵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疫情期间人员进场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所有责任自负。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05 09:00:00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延安市北大街260号院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介绍信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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