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瑞湖坐标城(1-4号配电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洪湖市瑞湖坐标城(1-4号配电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洪湖市瑞湖坐标城(1-4号配电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LFHS2020-12-16

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分公司的委托,现就洪湖市瑞湖坐标城(1-4号配电房)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FHS2020-12-16号

2、项目名称:洪湖市瑞湖坐标城(1-4号配电房)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5(万元)

5、最高限价:65(万元)

6、采购需求:

包括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及配合相关部门验收等内容工程。具体技术及参数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保险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找到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3)、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适用以上政府采购政策:适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站下载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且具有CCC认证及投标产品的型试报告,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证产品通过供电局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的一次验收。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

获取方式:

(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本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寄,转售、转让无效)

(二)审查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谈判文件领取表(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1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由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未按上述条件要求进行的,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与开启

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

3、谈判方式:本次谈判采取“不见面方式”,即远程视频谈判,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天翼云会议”APP(建议使用带摄像头和话筒的电脑设备,并连接打印机,并于开标前测试设备可正常运行。如因网络、电子设备、软件问题等无法进行正常开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届时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合格供应商相应的会议ID,请保持通讯畅通。(若供应商代表在接到谈判小组电子邮件通知后20分钟内不能抵达谈判会议指定平台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谈判。供应商参加会议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分公司

联系人:宋红华

电 话:139*****8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

地 址:洪湖市新堤办事处丰收路12号一楼

联系人:吴祖荣

电 话:155*****888

2020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湖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