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
采购编号: 2012-080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附件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12月14日 16: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16:00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14: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
经办人名称: 王老师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

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012-080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采 购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及内容数量投标最高总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五冷光美白仪14.000.04二、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4.有效的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5.有效的投标产品代理证明。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本次招标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18日16:00工作时间。(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14:30。(六)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0日14:30。(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于2012年12月18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划入区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金额参照第2页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开标时需出示银行进账单原件,否则将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建行沙坪坝支行凤天路分理处。账 号:****************6777。六、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缴纳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帐户,缴纳时间在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七、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二)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一个合同包内有多种货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一致的,其投标均无效。(三)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四)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我中心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2012年12月18日17:00前向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书面询问函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开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放弃要求解释的权利。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老师邮编:400038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梨路199号附2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三)质疑经办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传真:(023)******** 第二篇 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一、技术参数(技术参数需提供检验报告或彩页资料或生产厂商盖章的投标产品中文版白皮书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里未作阐述的技术条款,视为不满足。)(一)分包五1.应用指令:93/42/EEC(CE指令)2.输入电压:交流100~240V 电压50/60HZ频率3.LED灯寿命:10,000小时4.蓝光强度(光强度):不小于4000LUX(雷克斯)135±10mW/cm25.蓝光波长(光波长):460~490nm(纳米)6.白灯光色温:5,500~6500kelvin(开尔文,色温单位)7.正常白天晴天色温:6500kelvin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交货地点及交货期(一)交货地点:沙坪坝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二)交货期:1.合同签订次日起至20个日历日内安装完毕。2.安装调试期:乙方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技术指导,交付甲方验收。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3日内调试完毕。二、质保期质保一年以上,终身维护。三、售后服务(一)在接到用户要求对所购设备进行维修的通知后,8小时内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不能修复提供备用机。每年提供四次免费上门巡检。(二)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维修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维修应先修理后付款,零配件的购买应先交货后付款。四、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货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标准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诚信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6.特定资格条件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有效的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有效的投标产品代理证明。以上资质文件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定,具体内容如下:1.技术标(1)投标产品彩页资料等技术参数证明文件。(2)投标产品品牌及参数。(3)投标产品配置清单。2.商务标(1)投标函。(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3)质保期。(4)售后服务方案。(5)付款方式。(三)经济标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投标最高限价(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费、各种辅助材料、税费、设备质保、设备保险、人员差旅费、检验检测、设备售后服务承诺范围内的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投标。3.报价时另需报所供设备易损件及耗材销售价格目录表;仅供采购单位在成交后的维护服务中所需材料的价格依据。三、无效投标(一)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表、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三)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五)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八)投标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九)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十)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十一)未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字和盖章的;(十二)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三)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十四)投标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十五)资质文件内容复印不清楚,评标委员会无法确认其内容,投标人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原件备查的。四、废标条款(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五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所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一)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评定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按规定的时间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四)采购机构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 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开标时间起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修改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各投标人应按所投分包分别将“资质文件(正本和副本)”,“经济部分(正本和副本)”、“技术部分(正本和副本)”、“商务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后统一装入一个大袋或箱子密封,信封或箱子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档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程序,若投标文件密封出现了争议,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判。六、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市财政局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二名专家和一名业主代表组成本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要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判。(二)评标方法和依据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三)开标过程应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评标结果公示。2.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价格、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3.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供应商变更(1)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以及异议或投诉经监督部门调查不属实的,区交易中心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区交易中心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区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四)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格式沙坪坝区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 月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采购的项目名称及中标金额(任务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 元,大写: (此报价含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等所有费用)。二、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三、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一) 乙方提供所有的质量技术标准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且不得低于乙方所承诺的质量指标。(二)乙方提供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为年,其售后服务均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四、交付和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五、货款的结算(一)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须提前在沙区采购办盖章后交付甲方)复印件、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通知书。(二)结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六、质保金的退还质保金的退还: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七、违约责任(一)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二)乙方所供的货物规格、质量以及安装调试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和招标文件所要求,或未对甲方进行使用培训的,应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费用。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监督和管理(一)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必须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一、附则(一)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共四页,甲方、乙方、区政府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帐号:联系电话:乙方代表:年 月 日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质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有效的二类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4.有效的法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准产注册检验报告。5.有效的投标产品代理证明。 二、经济标(一)投标函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招标文件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们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我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人民币。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次我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投标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采购文件中竞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投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时间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三、技术文件(一)投标产品彩页资料等技术参数证明文件。(二)投标产品品牌及参数。(三)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四、商务文件(一)交货时间。(二)质量保证期。(三)售后服务方案(四)付款方式。(五)包装。(六)技术培训。(七)安装调试。(八)验收方式。(九)其他。 投标报名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参与投标,标书费将于投标时补交。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帐号和开户行请如实填写本表,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至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联系人:王老师,传真:023-********。投标人(盖章):2012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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