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12月22日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0〕104994号)的采购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下列分包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到场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第1包:详见采购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购买城市市容管理人员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20〕104994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 | 详见采购文件。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 (2)参标单位必须具有公安局备案的保安经营许可证;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5)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zfcg.baot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下午 14:3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 下午 14:3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市民大厅C座2楼204室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李卉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方瑞
联系电话:*******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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