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
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 | 1项 | 295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湘潭市养老康复中心发光字制作安装工程 | 办公楼3楼总务科查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 1.工期:2021年1月25日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面谈。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注: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办公楼3楼总务科(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联系人:罗兵
电话:********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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