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东马圈镇93栋节能日光温室
武清区东马圈镇93栋节能日光温室
发布时间:2020-12-21 17:11
发布区域 | 东马圈镇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武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公司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东马圈镇93栋节能日光温室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364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温室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不得改变农业种植用途,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2.承租方若对温室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3.合同到期前,温室内新增的附属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否则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4.温室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期间因发生的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5.出租期间温室被政府占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只退回剩余租金,不负责其他赔偿;6.承租方不得将温室进行转租、分租,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收回并解除合同,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7.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8.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不足部分按实际损失补偿;9.温室内种植的农作物种类须征求镇政府批准,符合镇区农业种植相关规划。本次出租93栋节能日光温室,其中73栋为标准温室(1亩),20栋为非标准温室,占地面积224.905亩,具体以现状为准,需要承租人自行解决灌溉用水、修缮破损、荒草治理等工作。提示:本次出租共6个棚,有大棚4个,每个使用面积0.9亩,小棚2个,每个使用面积0.6亩,总使用面积5亩。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各类主体。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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