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招标公告
三期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依法取得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颁布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具有规划测绘、地籍测量和房产测量等专业子项且测绘资质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所有测绘工作需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响应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W0516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三期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服务。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需要,完成本项目现状测量和“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提供本工程现状测量的成果报告和各阶段《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成果报告》以及完成电子资料系统平台上传等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曹路镇,东至顾唐路、北至秦家港路,西、南至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规划用地。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房产证办理完毕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85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85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985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房产证办理完毕止。 12、项目联系人:诸林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2-2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须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2、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颁布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扫描上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上传);4、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截图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2月21日16:00至2020年12月28日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1-04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现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B座3楼)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现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B座3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密封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3)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4)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5)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标系统成功报名,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前往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信息完善,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合格供应商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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