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大丰市公安局采购笔记本电脑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大丰市公安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

项目编号:FZC*******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

采购预算:19.75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

1、为独立法人机构,具备上述主要产品经营资格及安装调试能力;

2、注册资本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三、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12年12月17日~2012年12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5:00-17:30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处

联系电话:0515—********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公章):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或副本)、银行开户证等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不全的,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4、联系方式:

大丰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3*****065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

五、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段:2012年12月26日下午3:00—3:30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下午3:30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集中采购机构

1、机构名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机构地址: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大丰农行金丰分理处

帐 号:1041 8901 0400 03043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朱会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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