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招标公告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招标公告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鲜花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ZXZFCG2012A228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件须单独装袋,在招投标会审查资质时一并一次性递交): 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 2.具有园林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 4.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2年12月17日 12: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07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的方式: 招标文件网上直接下载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 1月8日 0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名,并现金交纳标书费(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00
招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09:00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10:00
招标文件递交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10:00
开标地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人名称: 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经办人名称: 邓新军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023)********

忠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ZXZFCG2012A228采购项目名称:鲜花采 购 人: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集中采购机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4 -一、招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 5 -二、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5 -三、招标项目包装要求- 5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5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6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 -三、付款方式- 6 -四、知识产权- 7 -五、其他- 7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8 -一、评标方法- 8 -二、无效投标条款- 10 -三、废标条款- 11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2 -一、投标费用- 12 -二、投标人- 12 -三、招标文件- 12 -四、投标文件- 13 -五、开标- 15 -六、评标- 15 -七、定标- 15 -八、中标通知书- 16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16 -十、签订合同- 17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1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鲜花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采购品名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垂吊矮牵牛花盆规格:上口18-25cm。枝长60-80cm ,初花期。盆1000013.002九重葛花盆规格:上口18-25cm。株高度50-60cm ,初花期,花红色。盆5050015.00其他草花(一串红、万寿菊、孔雀草、长寿花、雏菊、洋凤仙、矮牵牛、四季海棠、天竺葵、百日草、夏堇、金鸡菊、石竹、三色堇、瓜叶菊、白晶菊、波斯菊、彩叶草、长春花、地肤、万寿菊 、报春、羽衣甘蓝 、孔雀草、金盏菊、小丽花、黑心菊、美女樱、千日红、千日紫、一串蓝、一串紫、鸡冠花、翠菊、紫茉莉、、天人菊、矢车菊、 蛇目菊、旱金莲、地肤、蛇鞭菊、报春花等时令花卉)花盆规格:上口10-12cm ,冠幅及高度以花卉健壮生长为宜。盆4900001.50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下述有效证件须单独装袋,在招投标会审查资质时一并一次性递交):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供原件)2.具有园林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原件)4.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直接下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二)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 年1月8日 09:00 -10:00 时;(三)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 年1月8日 10:00时;(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1.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及地点:(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3年1月8日09:00-10:00 时;(2)投标保证金交纳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投标供应商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招投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七、投标有关规定: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联系人:袁老师邓老师邮编:40430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二)采购人: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联系人:张清福邮编:404308电话:(023)********139*****103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采购品名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垂吊矮牵牛花盆规格:上口18-25cm。枝长60-80cm ,初花期。盆10000九重葛花盆规格:上口18-25cm。株高度50-60cm ,初花期,花红色。盆50500其他草花(一串红、万寿菊、孔雀草、长寿花、雏菊、洋凤仙、矮牵牛、四季海棠、天竺葵、百日草、夏堇、金鸡菊、石竹、三色堇、瓜叶菊、白晶菊、波斯菊、彩叶草、长春花、地肤、万寿菊 、报春、羽衣甘蓝 、孔雀草、金盏菊、小丽花、黑心菊、美女樱、千日红、千日紫、一串蓝、一串紫、鸡冠花、翠菊、紫茉莉、、天人菊、矢车菊、 蛇目菊、旱金莲、地肤、蛇鞭菊、报春花等时令花卉)花盆规格:上口10-12cm ,冠幅及高度以花卉健壮生长为宜。盆490000二、招标项目质量及包装要求1、盆花摆放时一律为初花期、无病虫害、造型美观、枝叶繁茂;2、中标供应商负责盆花摆放及后期管理,包括施肥、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缺失补花等;3、中标供应商负责盆花凋谢后的撤除及现场卫生的清扫;4、包装时应做到土壤湿润;5、盆花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受到损伤,在装卸车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不得损伤花卉。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二)交货及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自行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权利与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1.拥有对花卉的规格、数量进行检查验收的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花卉有权拒绝验收的权利;2.拥有对中标供应商无故延误工期提出处罚的权利;3.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施工中对花卉有机搭配,与相关景观协调;4.拥有对重要节点的品种,现场确定花卉的权利;5.拥有对中标供应商抚育管护监督和提出整改的权利;6.其他权利。(二)采购人义务:1.在中标供应商完成采购任务,经验收合格,有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义务;2.应提供中标供应商必要的施工条件的义务;3.对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事项负协调解决的义务。(三)中标供应商的权利:1.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及服务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2.有权对采购人在日常管理和验收过程中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在中标供应商完成采购任务,经验收合格,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采购人及时付款的权利。(四)中标供应商的义务:1.组建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匹配的施工项目部,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花卉的摆放,进行施肥、抚育管护;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的义务;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4.需中标供应商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和施工机具保持整洁,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达到“文明施工”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双方约定中标供应商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有,双方协商解决。三、付款方式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申报,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验收单前往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转帐支付手续(根据每批次需求用量,据实分批次支付)。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厂)发票。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评标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除外),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2011年至今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鲜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等。(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1年至今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第一篇第三项第(二)款特定资格条件资质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评价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项内容的评价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园林资质的高低、注册资本的大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单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价最高限价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九)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三、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一)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评标方法、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七部分组成。(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告知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概不接受。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二)联合投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供应商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下,招投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括采购项目、运杂费、装卸费、现场摆放及管护费、花草撤除、活动花器摆放、现场卫生清扫、施工设计、安全及有关应交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应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不予接受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注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正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正本”、“副本”,背面封条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封条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我中心将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变更通知。(三)开标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二)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中标供应商须交履约保证金捌万元整(人民币)。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一、定义(一)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三)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四)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五)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二、货物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三、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合同项目、运杂费、装卸费、现场摆放及管护费、花草撤除、活动花器摆放、现场卫生清扫、施工设计、安全及有关应交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四、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拥有对花卉的规格、数量进行检查验收的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花卉有权拒绝验收的权利;2.拥有对乙方无故延误工期提出处罚的权利;3.有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对花卉有机搭配,与相关景观协调;4.拥有对重要节点的品种,现场确定花卉的权利;5.拥有对乙方抚育管护监督和提出整改的权利;6.其他权利。(二)甲方义务:1.在乙方完成采购任务,经验收合格,有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义务;2.应提供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的义务;3.对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事项负协调解决的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及服务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2.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和验收过程中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在乙方完成采购任务,经验收合格,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付款的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组建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匹配的施工项目部,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花卉的摆放,进行施肥、抚育管护;2.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的义务;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施工场地、运输车辆和施工机具保持整洁,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达到“文明施工”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如有,双方协商解决。六、付款(一)本合同使用货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二)付款方式:转账支付。(三)付款方法: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申报,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验收单前往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转帐支付手续(根据每批次需求用量,据实分批次支付)。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本公司(厂)发票。七.检查验收(一)货物到达现场后,供方应在需方在场情况下当面接受检验,共同清点,检查花卉外观、包装,并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二)需方自行组织相关部门对采购项目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三)供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四)供方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如属不合格或劣质花卉,且对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由忠县财政局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取消三年内参加忠县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供方付全部责任。九、合同争议的解决(一)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二)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需方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未规定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定)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一)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园林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八)2011年至今财务报表复印件(九)2011年至今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五)(十一)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十二)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三)商务响应情况表(十四)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六)三、技术文件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四、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格式七)(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八)(三)其他资料 开标一览表(格式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数 量单位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垂吊矮牵牛10000盆九重葛50500盆其他草花(一串红、万寿菊、孔雀草、长寿花、雏菊、洋凤仙、矮牵牛、四季海棠、天竺葵、百日草、夏堇、金鸡菊、石竹、三色堇、瓜叶菊、白晶菊、波斯菊、彩叶草、长春花、地肤、万寿菊 、报春、羽衣甘蓝 、孔雀草、金盏菊、小丽花、黑心菊、美女樱、千日红、千日紫、一串蓝、一串紫、鸡冠花、翠菊、紫茉莉、、天人菊、矢车菊、 蛇目菊、旱金莲、地肤、蛇鞭菊、报春花等时令花卉)490000盆合计投标报价(大写):   (¥: 元)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说明: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投标函(格式二)致: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致: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贵中心组织(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一式三份,资质审查时出示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致: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五)致: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公章)年 月 日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六)采购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格式七)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八)(一式三份,资质审查时出示一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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