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办公地点

服务员数量

服务内容

1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881号

4人

为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提供餐饮服务,为基层分局办公场所提供保洁服务。

2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龙分局分局

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北路1088号

3人

3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718号

1人

4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萍分局

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路御龙街192号

1人

5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寅阳分局

启东市和合镇兴和路

1人

6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分局

启东市南阳镇红星路1号

1人

7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鲍分局

启东市久隆镇新民巷11号

1人

8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吕四分局

启东市吕四港镇来鹤路251号

2人

9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新分局

启东市新港镇车站西侧

1人

10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启东市滨海工业园区福海新村41号

1人

11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复分局

启东市海复镇复兴东路与兴海路口

1人

12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海分局

启东市东海镇镇政府内便民服务中心2楼

1人

13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分局

启东市曹家镇新建西街

1人

14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隆分局

启东市启隆乡乡政府三楼

1人

合计

20人

特别说明:1、根据采购单位需要与委托提供餐饮食材采购服务;2、机关食堂及汇龙分局食堂的服务人员中均配备1名三级厨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服务项目的经营范围。

三、商务部分要求

(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服务质量要求:

1.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服务必须完全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并按照机关与基层分局实际需求提供餐饮服务。

2.基层分局从事餐饮与保洁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厨艺及保洁技能。

(二)基层分局办公场所保洁服务质量要求:

1.保持大厅整洁光亮,地面无污渍,无烟蒂,无痰迹,无垃圾;柱面、墙面、踢脚线无灰尘;玻璃门禁、走廊玻璃围栏无手印,无灰尘;开关面板干净,无污渍。

2.保持走廊、通道、楼道和电梯等部位清洁、光亮,无污迹,无脚印、无污渍,无浮灰。垃圾筒每天清理、擦拭干净。

3.地毯定期清洗、吸尘,保持干净,无污渍,无垃圾。电梯地毯每天更换,定期清洗。

4.卫生间保持整洁无异味,空气清新,墙面四角无蛛网,瓷砖贴面无浮尘,隔断无污渍,卫生洁具、镜面保持光亮,无污迹锈斑。

5.沙发表面整洁干净,无污渍,无灰尘。沙发下面无积尘,无垃圾。茶几干净,无灰尘,无杂物,无水迹。烟缸及时清洗,无积物。

6.会议室内无杂物乱堆现象。会议桌整洁干净,无划痕,无水渍。杯子、椅子等物品摆放整齐划一。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账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在供应商履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不计息)。

(四)其它事项:

1.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质量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80%(测评对象为全体机关人员)、分局食堂餐饮与保洁服务质量连续两次满意度低于75%的(测评对象为13名基层分局长),采购单位将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2.成交供应商派遣到采购单位从事服务的工作人员,用工行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

四、报价说明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 本询价文件第一部分《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汇总表》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服务人员报酬、社保等各项费用)。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服务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与基层分局食堂餐饮及保洁服务项目服务清单汇总表》(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四)填写。

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提交:报价文件请于20201228日下午2:30 前密封送至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1办公室(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881号)并登记(只接受当面直接提交),逾时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五、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80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形式:现金,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1办公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报价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供应商,如对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六、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进行按月结算。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市管局机关与分局食堂餐饮与保洁服务询价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食堂餐饮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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