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自行采购项目公告射线装置检测服务
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自行采购项目公告射线装置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自行采购项目公告射线装置检测服务
根据保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政办函〔2020〕25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本数)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现我院因工作需要,上报保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自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 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价:
序号 | 名称 | 服务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每台每年维保费(元) | 购买期限 | 金额(元) |
1 | 射线装置 | 性能检测、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 27 | 台 | 2200.00 | 一年 | 59400.00 |
合计:¥59400.00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云南省外的甲级资质必须到本省备案;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请各经销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电子版)及所投产品注册证,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便我院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8:00至2020年12月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4、邮箱:bssrmyy_sbk@163.com
四、谈判会材料、要求及相关安排
1、谈判会材料
(1)维保服务方案:
a.报价
b.服务内容(包含射线装置性能检测、防护检测及辐射环境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报告要求符合卫健委、环保局要求)
c.如有新增设备可以提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台账变更。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的除外)
2、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特别声明:
1、谈判会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到会场,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我院将对设备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经销商或厂家须派熟悉设备性能、配置、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谈判结果。
五、保山市市人民医院医务处设备科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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