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名牌招标公告
路名牌招标公告
汤阴县政府采购路名牌询价公告
接受委托,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将以询价采购方式(汤财询价采购【2012】18号),对其所需路名牌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请合格的供货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所需求的货物。
一、 项目需求
(一)数量及规格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路名牌 | 详见招标文件 | 块 | 100 |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5万元 |
注:1、货到目的地,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到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结清货款。
2、可提供优于以上的产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经营所需货物,并具备独立完成本次招标的交通标志牌制作与安装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注册单位原件印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质、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三)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产品清单、填写详细技术指标说明、列明验货方式、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四)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商品的服务承诺措施。
(五)提交询价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4日下午4点
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由需方到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并付款。
(七)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产品销售代理证明,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及质量承诺。
(八)标书费用:100元/本 售后不退。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 ****-*******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1、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询价报价单格式
询价报价单
报价方名称(盖章):
询价采购编号: 单位: 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交货期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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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总计: | (大写): |
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1. 以上报价包含货物本身价、货物运输费、税收、服务费、安装等费用。
2. 此表经签字盖章后,报采购服务中心。
3. 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书。
五、集中采购机构: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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