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采油厂2021-2022年定边区域含油污泥转移处理项目(二次)
第九采油厂2021-2022年定边区域含油污泥转移处理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第九采油厂2021-2022年定边区域含油污泥转移处理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0-XA510-FW1054
********7">1.招标条件
********5">本项目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以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九采油厂2021-2022年定边区域含油污泥转移处理项目(二次),属于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下达项目,主要对第九采油厂定边区域2个采油作业区在原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清理、转移并合规处理,危险废物转移严格实行电子联单制度,本项目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报价,转移处理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单价包含含油污泥清理、装卸、运输、处理等所有费用(具体以长庆油田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含油污泥处理标准造价为准)。中标人需在接到采油作业区转移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始转移处理工作,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含油污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陕西省有关固体废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项目年预算金额约为26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油污泥处理价格以长庆油田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年度含油污泥处理标准造价为准,当年未发布的,执行上一年度标准造价指标,同一年发布多次造价标准的,以最新发布的造价为准。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通知》(长油[2020]72号)含油污泥处理费为1106.03元/吨(价格中包含内容:含油污泥装卸费、运输费、集中处理费、尾渣无害化处理费、尾气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各类安全环保费、管理费、HSE费、科技进步费、利润等费用,不含增值税)。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一个服务商。
第一标段(ZY20-XA510-FW1054-1):刘峁塬采油作业区含油污泥转移处理,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处理区域为刘峁塬采油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二标段(ZY20-XA510-FW1054-2):罗庞塬采油作业区含油污泥转移处理,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处理区域为罗庞塬采油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定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评标顺序按照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进行。评标过程中,在前标段评标过程中已推荐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若设备、投入项目人员与后评标标段有重复的,在后评标标段不得推荐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
2.4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所辖区块。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该项目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2021年、2022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年度含油污泥处理标准造价,当年未发布的,执行上一年度标准造价指标,同一年发布多次造价标准的,以最新发布的造价为准;2021年合同到期后,对在2021年合同期内政府部门危废处置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中标人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企业重组、经营范围变更后无资质、被中石油或油田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等不影响依法合规顺利完成该项目的中标人,经甲方服务质量、履约能力、HSE绩效等全面评估、考核合格后,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下浮百分比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2022年合同;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因企业处置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不能继续履约、转移任务紧迫又不能重新招标的情况下,剩余少量工作量将由另一标段中标人承揽。服务期内,中标人需在接到采油作业区转移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申请审批手续并开始转移处理工作。
********4">3.投标人资格要求
********0">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类处理项目,非陕西省内投标人须取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3.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3类危险货物类),或者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且必须安装有效的GPS并在陕西省环保厅备案。
3.5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环境工程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30日)至少有三项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结算资料及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8商业信誉: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两个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事业单位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格式自拟);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7日:
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语音识别词“电子招投标”)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4.8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现场提交U盘电子版。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提交 2万5千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地 址: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曹海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 系 人:王兰 / 吴浩
联系电话:0951—*******
邮箱:********17@qq.com
附件:
1.关于在中油物采申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的公告(见招标公告附件)
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见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2020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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