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20】00465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XGZ-CZCG2020-017
4、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287.212535万元
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1 | 郴州市“智慧住建”试点项目(一期) | 1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87.212535万元 |
6、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30000.00元,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中标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注: “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年度或者 2019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公司近 3个月的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9月-1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 9月-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 9月-1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 9月-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进行网上免费报名和网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免费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备注:各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联系人:湖南 CA公司郴州办事处 181*****110。“数字 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 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 月 12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 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手持以上证件核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手持以上证件核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缴纳时间:于2021年 1月 12日上午9时 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0110-2320
4、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89*****575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
联系人:蒋丽丽、谷伟彬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17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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