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2日17:30 |
预算金额 | ¥32.9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宁德市恒福经办03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7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921]HF[DY]*******
2、项目名称: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329100 | 65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票据综合管理系统霞浦县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 | 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本单一来源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12-22 15: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12-25 23:59。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12-28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12-28 09:00,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霞浦县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蔡忠辉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75号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宁德市恒福经办03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法:****-*******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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