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发包公告



万建发字【2020】第179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万年县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工程项目

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零星修缮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万年县境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建设规模

/

结构

/

招标要约价

约95万元(实际合同价格以县财政评审中心为准,具体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

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等级

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其他

1、代理费金额为9500元。中标人代付招标费,工程竣工时计入决算价。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本企业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文字证明);2、报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7、拟派八大员(含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岗位证书;

以上除第2项必须为原件外,均接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开标现场递交(超过开标时间送达或未密封的资料,将被拒收)。同时,企业代表必须携带上述证书、材料原件备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的,以二维码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或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不合格)

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5日 下午14:30

开标地点

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企业代表提前二十分钟在一楼候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建设单位根据收到材料先后顺序,为企业编号,此编号为该企业在本项目中的唯一编号。企业递交材料后签到确认到场;

2、从所有递交材料的企业中,随机摇取30家备选投标人(递交材料的企业少于30家时,所有企业直接成为备选投标人),备选投标人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后进入开标室,其余企业退场;

3、开启备选投标人送审资料,宣读备选投标人投标报价(此阶段只审报价);

4、从所有响应报价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对15家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如有未通过审查的企业,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补录对应数量的投标人(补录仅限一次),其余企业退场。审查补录投标人送审资料;

5、从所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开标结束,所有投标人退场。

注:附件二投标人代表提前填写好,必须随身携带,进场时需现场提交。(不现场填写)

其他

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高于或低于招标要约价的,为无效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廖女士

联系电话

187*****337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附件一:

报价承诺函

(招标单位):

1、投标总报价:根据已收到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单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消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下列承诺有效: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中标价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有违约,你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发包公告和本承诺函及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在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内容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

投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现场体温测量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开标□评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交警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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