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花园路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枣阳市花园路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花园路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枣阳市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为西环三路至中兴大道之间路段的市政配套工程全长约4500M,总投资约14569.15万元,计划工期:450天,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近三年内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申请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拟建本工程的建造师,且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企业基本资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建造师执业证、建造师身份证、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户等资料的复印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及承接有枣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未完工企业的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承建本工程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至 21 日(北京时间,每日9 时至 11 时和 15 时至 17 时时间段内),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01 月 8 日15时0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枣阳市民主路,老检察院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保证金

7.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 01 月 10 日 17 时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出投标保证金为 290 万元。并到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服务中心进行确认。(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依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收据为准。)

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枣阳市支行南城分理处

帐号:180*****092********

收款单位: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7.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 01 月 10 日 17 时前从其基本帐户打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押金为 725 万元。并到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枣阳市城乡建设局,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进行确认。(资格审查时,押金依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收据为准。)

缴纳投标押金开户行:枣阳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帐号:****************1

收款单位: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 湖北诚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秦黎峰 电话: 139*****918

2012年 1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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