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第四批设备采购第三包、第四包
招标公告
受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第四批设备采购第三包、第四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第四批设备采购第三包、第四包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843号
委托代理编号:TPZB-2012-SWJC-XTSB-4-3包/4包
3、采购项目预算:390万元
4、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4.1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第三包《铝合金测量船》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包 号 | 名称 | 单位 | 招标数量 |
第三包 | 铝合金测量船 | 艘 | 5 |
60HP动力 | 台 | 5 |
第四包《测量仪器及水文测验辅助设备》,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包 号 | 名称 | 单位 | 招标数量 |
第四包 | 全站仪-1 | 台 | 1 |
全站仪-2 | 台 | 11 |
水准仪 | 台 | 11 |
测距仪 | 台 | 2 |
电子天平 | 台 | 20 |
探照灯 | 台 | 41 |
遥控车载探照灯 | 台 | 2 |
手持防爆工作灯 | 个 | 8 |
数据接收处理终端 | 套 | 10 |
摄像机 | 台 | 1 |
遥控摄像头 | 个 | 2 |
卫星通讯设备 | 套 | 2 |
3G视频通讯设备 | 套 | 2 |
野外帐篷 | 个 | 4 |
救生衣 | 套 | 16 |
注:本项目分包投标,只接受投标供应商唯一报价,每个供应商可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但每个包不得拆分,否则作无效投标。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第三包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的铝质船舶的合法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是代理商的要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仪器和系统集成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 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12月17日~2012年12月21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省水利厅防汛大楼1417房)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留原件)、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留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⑤社保登记证(原件);
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⑦第三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内注册的铝质船舶的合法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证明,是代理商的要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8.2上述①~⑦证明材料需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留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如投标人投多个包,每包需上述资料一份)
采购文件以我公司发布的纸质文本为准,如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壹天按本公告第8项要求到我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9、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一套,售后不退。
10、招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7日
11、开标时间:2013年1月7日
开标地点: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防汛大楼1216室)
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4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