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经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4573号等批准,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工业大学委托,对其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 目 名 称: 教学、科研仪器及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 4573号等
项 目 编 号: NMAC201258
采 购 预 算: 90.26万元
资金支付方式:单位自行支付
2. 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数量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自动催化加氢反应评价与表征一体化装置 | 一套 |
2 | 吸收解吸装置 | 一套 |
3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贰套 |
4 | 公务员考试模拟系统软件等 | 一批 |
5 | 营销技能与客户管理沙盘模拟训练系统 | 一套 |
招标设备名称、数量、技术参数、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具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3. 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等)和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需整包投标,而且每包只能有一种报价方案,所投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配套附件除特别声明外,均为出厂配置。每种仪器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家产品彩页(或现场彩色照片)和技术参数及产品配置清单,不提供将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主要设备在投标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给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
7.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外地企业如不能前来可以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我公司邮箱,待我司确认后,传真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我司,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需付邮费50元,与招标文件费用一并电汇到我公司帐户,且需将底单传真至我司。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2年12月17日起至2012 年12月25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
2.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甲106号兴安丽景2号楼902室)
六、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内蒙古工业大学
联 系 人:青山
2. 招标代理: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亚男、郑亦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甲106号兴安丽景2号楼902室
邮 编:010010
七、银行信息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投标保证金需汇入此行)
户 名: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汇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