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月山等六家卫生院安装锅炉及辅助设施重新招标公告

清化、月山等六家卫生院安装锅炉及辅助设施重新招标公告

博爱县清化、月山等六家卫生院安装锅炉及辅助设施项目重新谈判公告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爱县卫生局的委托,对博爱县清化、月山等六家卫生院安装锅炉及辅助设施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博爱县卫生局
二、项目名称:博爱县清化、月山等六家卫生院安装锅炉及辅助设施项目
三、项目编号:博政采购[2012]392号
四、项目内容:博爱县磨头镇卫生院、博爱县柏山镇卫生院、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博爱县月山卫生院、博爱县金城乡张茹集卫生院采购锅炉及配套设施,金城乡卫生院供水系统水暖管道(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包划分
本项目设一个包。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许可证,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获得具有制造(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八、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7日—2012年12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4、保证金:投标保证金4000元、诚信保证金4000元。
交付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
注:报名时须携带:1、如为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2、如为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除注明外均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先生 ****-*******
十一、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博爱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
博爱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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