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ZJZT-2020-3528]-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ZJZT-2020-3528]-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ZJZT-2020-3528]-采购公告
********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金华市分公司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322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及所辖县(市)分公司2020年—2021年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主要内容为邮政投递用车辆、邮件运输用车辆、邮政行政用车辆提供维护维修、施救抢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同时,维修单位有义务在相应行政区域内提供应急施救)、故障测试及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具体清单如下:
1.2、共计3个合同包,预估采购金额70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 | 标段名称 | 入围家数 | 年预估采购金额 | 车辆集散地 |
三 | 永康市邮政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2家 | 45万 | 永康市九铃西路3090号 |
四 | 永康市邮政大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家 | 15万 | 永康市九州西路888号 |
八 | 浦江邮政柴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1家 | 10万 | 浦江县东山路81号 |
注: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首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在首年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首年采购合同终止;首年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1.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耗材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结算价(含税)=工时费*工时定额+材料费+材料管理费。(注:材料管理以材料实际购进价(以进货发票或厂方材料出厂价为基准或送修方认为有利于材料价格鉴定的其他方法,参考金华汽配市场当月行情的价格)为基准报出定点维修所能给予采购人的收取比率);
1.5车辆概况(详见附件)(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
1.6服务范围: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3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6 投标人必须是三类及以上维修企业;
2.7 投标人必须在所投合同包对应行政区范围内有服务点。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报名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715】。
3.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4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样品:无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陈工 | 邮 编:310000 |
电话:139*****689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电 话:189*****900、********715 | |
邮箱: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0 年 12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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