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厂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吉林市江山龙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汽车零件冲压模具厂房工程,已由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性质:新建;建筑面积:4310㎡,层数为3层,结构为框架结构,桩基础。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丰公路零公里处。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1月30日,工期21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汽车零件冲压模具厂房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6年3月28日至2006年4月3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埠投标单位自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备案手续。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2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提交到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在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吉林市江山龙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高新区吉丰公路南
邮政编码:132000
联系电话:130*****999
联 系 人:潘风江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国信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鞍山街乐园小区3号楼4-301
邮政编码: 132011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牛远丽
日期:200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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