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设计招标公告

基地设计招标公告

(设计)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24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勘察[2012]12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 已由 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许可【2012】1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区,地块位置东至:安行路,南至:平近道,西至:现状西三路,北至:平乐道。总用地面积67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567平方米共分为三期建设(地上72900平方米,地下15667平方米),建筑限高不超过37.34米,总投资额为27000万元。本次勘察招标范围:一期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7887㎡,其中地上21672㎡、地下6215㎡;建设内容分别为:办公楼建筑面积5663㎡、住勤楼建筑面积11009㎡、配餐车间建筑面积5000㎡,共3栋建筑物,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住勤楼建筑面积11009㎡,最大单体跨度不超过36米,框架结构,最多为7层,1层地下室。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名称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天津基地(一期)工程。本次勘察招标范围:一期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7887㎡,其中地上21672㎡、地下6215㎡;建设内容分别为:办公楼建筑面积5663㎡、住勤楼建筑面积11009㎡、配餐车间建筑面积5000㎡,共3栋建筑物,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住勤楼建筑面积11009㎡,最大单体跨度不超过36米,框架结构,最多为7层,1层地下室。工作内容为:一期工程的全部岩土勘察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勘察任务书
2.4 工期要求:2013年02月01日 至 2013年02月2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车尚轮(印鉴)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00联系人:刘志国电话:135*****653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奎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崇信路272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刘伟电话:********
传  真:********
日期:2012 年 12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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