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镇赉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Z2012-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1】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镇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麾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镇赉县的坦途镇、建平乡、莫莫格3个乡(镇)。实施面积为10980亩。
招标内容:土方工程、砂石垫层、预制玻璃钢排水井、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每份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4日上午10:00,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镇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淑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麾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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