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子龙商务中心综合楼酒店招租公告

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子龙商务中心综合楼酒店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子龙商务中心综合楼酒店招租公告


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子龙商务中心综合楼酒店招租公告

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子龙商务中心的综合楼酒店租赁权向社会邀请公开竞争,欢迎具备邀请竞争条件的企业和自然人报名参加竞争。

一、酒店基本情况

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安乡县洞庭大道与子龙大道交汇处子龙商务中心(1#综合楼)4-12层酒店和子龙商务中心综合楼第一层酒店大堂和112#、113#两间门面出租给乙方(以下简称该酒店)。该酒店建筑面积约为7894.33平方米(以该酒店合法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二、经营范围及租赁期限、租金、押金、付款要求

(1)经营范围及租赁期限

该酒店的经营范围仅限于酒店、足浴、KTV、会议与酒店配套项目(不能改作其他商业用途),租赁期限为20年。

(2)租金、押金

月租金基础底价为16.8元/平方米,之后每5年按照上期基数上浮5%。承租方中选后需向招租方交纳40万元押金(不计利息)。

(3)付款要求

承租方需在中选后15日内同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否则视同放弃,招租方有权另行处置;租赁合同正式履行后,次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约到期30日之前付清,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该房屋另行招租。

三、公共区域使用权限

该酒店的公共区域及配套附属设施(如:电梯、楼梯等)其他人有平等使用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三)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四)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自然人个人信用查询无失信记录。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信息发布及报名要求

公告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及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请承租方在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之间在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子龙商务中心项目地址安乡县洞庭大道与子龙路交汇处(县劳动局往东300米)报名,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5万元报名保证金由承租方的基本账户转入招租方指定账户,否则失去参加报名资格,招租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中选承租方的报名保证金直接转为押金,招租方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承租方以外的其他报名人退还报名保证金。

户 名: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县支行

账号:9430 0101 0035 5000 06

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盖公章):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承租方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⑤报名保证金转账凭证。

自然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个人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二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③报名保证金转账凭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竞价时与原件一并提交招租方(复印件作为留存,原件作为资格审查)。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原件为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的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不得参与竞价。


联系人:王勇 石慧
联系方式:189*****113138*****734****-*******

六、竞价流程

为确保招租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招租方于2019年10月12日上午10点在安乡县财政局7楼会议室进行公开竞价,若有变动,以招商单位通知时间为准。承租方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承租方信用查询结果截图、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若查证与承诺不符,则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保证金转账凭证。经现场审核后,符合竞价条件的承租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会开始后,各承租方现场填写报价单并密封上交,竞价过程中承租方不得互相交流,每次填写中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的唯一报价,报价需为该酒店每平方米单价。竞价会每轮报价时间五分钟,每轮加价至少0.1元/平方米。在每轮报价结束后公开各承租方报价情况,并询问各承租方是否需要加价,若有承租方愿意继续加价,则开始下一轮报价。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拟定中选人。

七、评选办法

在全部满足招租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高报价,以提出最高报价的承租人作为中选承租人。经评审后最高报名价的承租人推荐为唯一中选人。

中选公示。中选结果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及安乡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同时发布公示。

八、招租方的权利及责任

1.招租方要保证承租方进场前该酒店的水、电、气、消防及公共部分装修设施等进驻端口安装到各楼层。

2.招租方应协调好酒店与物业的联系和沟通。

3.招租方保证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酒店。

4.若承租方在经营中需要招租方提供该酒店的资料和办事中需招租方支持配合的,招租方应予以协助。

九、承租方的权利及责任

1.承租方应在公安、消防、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文体卫等各部门的规定下合法经营。

2.承租方收到招租方进场通知时,承租方必须进场装修事宜等。

3.租赁期间,下列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

(1)物业管理费;

(2)水电费、煤气费等费用;

(3)承租方使用该酒店产生的其他各项经营性税费。

4.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该酒店收取任何税收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必须依约按时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招租方给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金额0.3‰加收滞纳金。

6.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方须将保持原有结构的酒店在本合同终止日后3天内退还给招租方。如承租方未按时将酒店交回给招租方,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每天按原租金标准3倍的租金(一个月按30天计)。如承租方要求继续租赁,享有优先承租权,须另签新的租赁合同(租金另议)。

合同期内,如招租方的酒店需出售,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搬离该酒店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及中央空调和酒店的相关配套设施等)归招租方所有,且招租方不予补偿。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逾期不搬迁,招租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酒店中将承租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酒店的结构及用途,不得在租赁酒店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承租方在出租期间给招租方酒店和相关设施造成损害,必须恢复原状。

9.承租方如在租赁酒店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电器设备,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并由招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未经招租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0.招租方将酒店交给承租方后,酒店的装修由承租方自理,招租方概不负责。合同终止时,承租方不再使用招租方的酒店,除招租方同意外,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酒店内一切不动产归招租方所有。

11.租赁期间,酒店日常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酒店及相连设备设施损毁,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有关损失。

1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遵守物业管理中心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13.承租方在装修、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等事故,除了全部承担责任外,对情节恶劣的事故,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并不退还租金。

14.承租方在经营合同期内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与招租方无关。

以上内容并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其余未尽事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安乡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酒店招租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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