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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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综合供能服务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用非活性炭材料的单一吸附法)60套,提供三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及配对附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取得有资质(具有CMA认证,检测范围包含油气浓度检测项目)的第三方机构所做的合格的检测结果。
二、投标资格条件1、是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整机防爆合格证书,防爆等级符合 ExdⅡBT4及以上。 5、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1年及以上运行业绩,且油气排放浓度≤10g/m3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使用方盖章的投运证明)。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至2020年12月29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浙能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启文
联系电话: 133*****3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 ****-********
注: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办理投标所用CA(网上自助申报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tyztb.xhtml)。 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招标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标签: 油气回收设备 综合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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