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 公 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采购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63万元,此预算包括采购项目所需厨具的制造、包装、运输(运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以及配合费、厨具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提供备品备件、技术培训、成品保护、售后服务、质保、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厂家,或厨房设备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提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1月-2020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注: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可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上传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扫描件;②带社保部门电子专用章及二维码的养老保险交费记录【带二维码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若评标时扫描失败(无信息显示或与提供的记录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文件:①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③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四、项目需求及评标方法: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223日至2020年1230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携带书面意见材料与采购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采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张立云(153*****966)

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港闸实验小学厨房设备项目需求及评标方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小学 实验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