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江油电厂脱硫石膏销售 招标公告
能源江油电厂脱硫石膏销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能源江油电厂脱硫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神华四川江油发电厂建有3座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吸收塔和1套公用的制浆、石膏脱水系统用于4台火电机组锅炉烟气脱硫(其中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2台330MW等级机组,四川巴蜀江油燃煤公司2台300MW等级机组),产生的石膏经离心旋流分离和真空过滤后得到粉状石膏,年产石膏约3.66万吨。
2.2项目地点:四川省江油市双江路1号。
2.3招标范围:2021年1月29日0点至2022年1月28日24点期间脱硫石膏销售进行招标,包括脱硫石膏的装载和运输等。
合同期限:自2021年1月29日0点起至2022年1月28日24点止。
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扫描件);
(2)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5000吨及以上电力副产品石膏经销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对应发票三张,多个合同内供货总量可累加);
(4)具有存储3000吨符合环保要求的石膏存储场地,自有场地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和现场照片,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需不小于本项目履行期限)和现场照片,同时提供石膏存储场地符合环保要求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6)被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资格审查等步骤混淆(购标审核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评标依据)。购标申请一般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由专门业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72小时内可以进行标书款支付,请投标人关注购标申请审核情况并及时支付标书款,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法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提交新的购标申请,但已经提交的购标申请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之后通过审核仍然可以在72小时内支付标书款。
为妥善解决投标人的咨询问题,建议将咨询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
项目咨询:李佳奇***-********
其他咨询:李 潇***-********
网站及系统咨询:***-********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
联系人: | 周辉 |
电话: | 136*****615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
邮编: | 400010 |
联系人: | 陈珂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shenhua.cc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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