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DH-ZC-********
项目名称:天津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级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34万元
最高限价:53.3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3.34 | 53.34 | 其他商务服务 | 1.工程质量验收 根据各区项目责任单位上报的完成情况报告,结合申报文件、国家及我市相关规范标准,组织专家对污水处理工程进行现场抽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1.检查污水接户工程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农户厕所废水、洗浴废水、洗衣废水和厨房废水等“四水”和村内中小学校、村级活动场所、养老院等公共场所产生污水全部纳入收集处理系统,实现应收尽收、应纳尽纳;厕所废水进入管道前是否安装三格化粪池;厨房废水进入管道前是否安装隔油设施等);2.检查所有主(支)管道敷设、检查井筑砌安装、检修孔和清洗口安装、路面恢复等工程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3.检查污水处理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每个建设点位抽查,每次至少2名环境工程类专家。 2、环保功能验收 (1)样品采集,采样频率两天三频次。污染物的采样与监测应按HJ/T 91有关规定执行,每次派驻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采样,采样过程全程影像记录。 (2)水质检测,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规定,每个样本检测基本控制项7项,分别为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 3.档案资料验收 (1)工程资料档案现场验收,工作包括:招投标阶段:①招投标文件;②施工合同;③设计方案;④施工图;⑤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工程施工阶段:①施工日志;②设备材料开箱记录;③设备合格证、说明书;④工程变更联系单;⑤监理报告;⑥自行检测的检测报告;⑦第三方检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认证);⑧环评审批手续。施工结束后:①竣工图;②调试运行记录、工程运行规程;③财务决算。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及工程建设各环节照片等,对档案整理情况进行评价,每次至少1名工程档案类专家。 (2)财务档案资料验收,检查验收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通过检查财务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符合财务相关规定。每次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 4.长效运行管理验收 检查区级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指导文件,工作包括通过查验资料及情况问询对建后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内容、管护标准、管护经费等内容并完成评价记录。每次1名管理类专家。 |
合同履行期限:4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代理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 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到 2020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137*****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西路10号
联系方式:183*****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斌
电 话:1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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