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十四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0】4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新城片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基坑面积约37850平方米,基坑围护最大深度 10米;基坑围护桩采用旋挖灌注桩,止水桩采用高压旋喷桩;最大建筑高度118.02米;建安投资额约45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地基基础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含围护桩、止水桩、锚索、截水沟等)、标准围墙及防尘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施工图纸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基坑开挖深度最深10米,最大建筑高度118.02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物层数最高39层基坑开挖深度最深10米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围护桩、三重高喷桩工期为55个日历天。2、冠梁锚索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含养护期)3、土石方开挖工期为7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 级别。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1-28 09:00:00 至 2020-12-28 10: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最新版本)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证金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2-28 10: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国贸中心北塔25F

邮编: 361015

电子邮箱: ********94@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刘国京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子邮箱: ********1@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程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 362 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 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4.2-其他39条款”修改为:“本工程现场没有场

地堆放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后按外运考虑(除基础、排水沟、集水坑及混凝土挡土墙后侧土方外),土石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承包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如下因素:(1)采用经核准的智能型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相应定额自卸汽车消耗量已乘系数1.33),现场实际施工如未采用经核准的智能型渣土车,则需扣回相应的费用;(2)承包人报价还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土方弃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满足《厦门市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銮湾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土方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指综〔2020〕3号)》的相关要求。承包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 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修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

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

3、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 地块)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4.2-其他39条款”修改为:“本工程现场没有场地堆放土石方,土石方开挖后按外运考虑,土石方外运运距按10公里计入,最终结算运距根据经报指挥部及市废土管理站备案同意的土方消纳场与项目间的实际运距计取项目土方转运及处置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0公里)。运距确认应由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结合智能型建筑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车载智能终端系统进行复核确认,并对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土方弃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满足《厦门市马銮湾新城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銮湾新城片区建设工程土方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指综〔2020〕3号)》的要求。承包人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

二、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也相应做修改,原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

三、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0时30分00秒,现因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故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23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石方 基坑支护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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