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住宅区第二期工程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龙住宅区第二期工程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大龙住宅区第二期工程用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KQZB*******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龙住宅区第二期工程用电工程已获防发改[2008]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大龙住宅区第二期工程用电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电杆组立、变压器安装、导线架设工程等。
2.2建设规模: 电杆组立89根、变压器安装9台及导线,造价约230万元。
2.3工程建设地点:港口区大龙住宅区。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3月,工期6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近3年(2009年~至今)中有成功完成过二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合同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施工经验或经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年检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要求提供以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中有一项属拟派建造师本人担任过的项目。
3.2报名单位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到港口区检察院进行商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商业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 18 日至2012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值班电话:158*****136),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复印件(电力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2011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提供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均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以及不少于两次支付工程款的银行转账凭证),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出具的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报名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介绍信人和报名人必须同为一人。
4.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港口区东兴大道)。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
4.4开标前,广西区外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的复印件,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来企业须提供防城港市《外来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渔洲坪建政路 地 址: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联系人: 陈 欣 联 系 人: 张永
电 话:****-******* 电 话: ****-*******或135*****098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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