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中心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信用卡中心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接受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项目。
2)采购内容:为补充部分区域信用卡委外催收资源,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现发起催收外包(分行属地定向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入围单位在合同期内仅可为中标标段分行信用卡部提供信用卡委外催收服务。合同服务期限3年(起始日期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在入围有效期内,入围服务商不得降低服务标准,所有服务内容报价不得上调,申请人开启催告通知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已与招标人合作催收业务的申请人报名。申请人仅可针对招标人对应标段的各逾期阶段信用卡账户,定向提供非诉催收业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适用于10个标段的资格要求)3.1.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律师事务所除外;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含)。
3.3申请人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3.4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之一: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
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分公司资质中带有“为总公司承揽/承接业务”类字样,且总公司经营范围属上述三类中任一类;
e、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5本项目仅接受有与国有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合作经验的公司;
3.6办公场所: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可提供业务专用职场,并提供租赁合同或购买凭证,拥有独立机房、门禁、监控、电力、消防等措施设备。
3.7需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催收人员不得少于50人,所聘人员与委外催收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或对银行客户信息相关的保密约束条款,需有独立催收、质检、IT等团队。每位工作人员需配备独立的计算机,有完备的计算机催收作业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能够按规定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可供调阅查证,需拥有成熟的专用于催收业务的操作系统,并配有运维人员,系统或催收终端拥有录音系统,录音需保存5年以上。
3.8有严格的内控、工作制度等,包括但不限于催收作业规范、质检检查、培训、投诉处理、信息安全、内部稽核等制度及流程。
3.9存放数据文件的计算机应有保密设置,作业用计算机应处于非开放式局域网络,数据储存装置应处于摄像监控下且不外露。
3.10委外催收供应商的信息安全管理需符合信息科技外包商的风险控制要求;
3.11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作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1)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含投标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查询结果;
2)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含投标单位名称和负责人<http://wenshu.court.gov.cn/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
3.12无征信不良记录:
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
3.14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母公司)的投标,不接受与总公司(母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多家公司同时投标。注:前述“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等情况。
3.15各标段仅接受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分行所在城市及周边相邻城市的申请人报名。总、分部均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所有作业场地需要提供合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场地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各标段分行所在地和周边城市具体如下:
3.15.1标段1(广州分行):广州、东莞、中山、惠州、江门、佛山、南沙、肇庆);
3.15.2标段2(武汉分行):武汉、荆州、宜昌、襄阳、黄石、十堰、鄂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神龙架林区、南充、广元、巴中、达州、广安、遂宁、资阳、宜宾、泸州、自贡、眉山、攀枝花
3.15.3标段3(深圳分行):深圳、珠海、横琴市、前海市
3.15.4标段4(福州分行):福州、福州、泉州、马尾、莆田、漳州
3.15.5标段5(南宁分行):南宁、桂林、柳州
3.15.6标段6(西安分行):西安、榆林、咸阳、渭南、汉中市、安康市、宝鸡
3.15.7标段7(青岛分行):青岛、烟台、威海
3.15.8标段8(贵阳分行):贵阳、遵义、毕节
3.15.9标段9(宁波分行):宁波、台州
3.15.10标段10(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呼伦贝尔
3.16申请人仅可做该标段对应分行的信用卡催收业务;
3.17每个申请人仅可选择1个标段,不可兼报、兼得;
3.18本项目不接受已与招标人合作催收业务的公司报名;
3.19申请人需提供由银行开具的申请人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21近三年内(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供应商;
4.资格预审方法本项目分为10个标段,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各标段入围数量为7家。如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且不大于7家,均全部入围,直接进入招标流程;如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大于7家,由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由高到低得分前7家单位进入招标流程;如某标段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大于1家小于3家,该标段经招标人核定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模式,但以招标公告为准;如某标段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等于1家,该标段经招标人核定可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模式,但以招标公告为准。如某标段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小于3家,且该标段流标,不会影响其余标段招投标。
********7">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适用于10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1)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人民币(或同等值美金))、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址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并在扫描件中清晰的标注以下字样。
a、带有“通知“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行通知服务”;
b、带有“催告”类字样,如”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及消费信贷逾期账款催告通知服务”;
c、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d、分公司资质中带有“为总公司承揽/承接业务”类字样,且总公司经营范围属上述三类中任一类;
e、律所类委外催收供应商,应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所参与报名的申请人需提供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并体现2019年年检合格字样。
5.2 公司成立时间三年或以上。
5.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申请人报名的具体标段需在委托书中明确。(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
5.4申请人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最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
5.5办公场所: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可提供业务专用职场,并提供租赁合同或购买凭证,拥有独立机房、门禁、监控、电力、消防等措施设备,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6 需有稳定的催收作业团队,催收人员不得少于50人,所聘人员与委外催收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或对银行客户信息相关的保密约束条款,需有独立催收、质检、IT等团队。每位工作人员需配备独立的计算机,有完备的计算机催收作业处理设备及系统软件,能够按规定保存催收记录,催收记录可供调阅查证,需拥有成熟的专用于催收业务的操作系统,并配有运维人员,系统或催收终端拥有录音系统,录音需保存5年以上。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7有严格的内控、工作制度等,包括但不限于催收作业规范、质检检查、培训、投诉处理、信息安全、内部稽核等制度及流程。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8存放数据文件的计算机应有保密设置,作业用计算机应处于非开放式局域网络,数据储存装置应处于摄像监控,且不外露。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9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盖章)作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并提供。
1)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含投标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的查询结果;
2)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含投标单位名称和负责人<http://wenshu.court.gov.cn/姓名)在“高级检索”“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的查询结果;
5.10无征信不良记录,提供机构及其法人代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5.11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催收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 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5.12申请人需提供由银行开具的申请人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申请人资信证明开具承诺书。银行开具的申请人资信证明必须放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申请文件做否决处理。
5.13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14近三年内(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或单个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类文件(如银行对公资金往来流水等)必须加盖公章
5.15 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不良委外催收机构”名单内的委外催收供应商;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16各标段仅接受总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分行所在城市及周边相邻城市的申请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符合上述标准的总部或分支机构信息, 另如报名的总公司或律所不是位于分行所在城市及周边相邻城市,必须同时提供位于分行所在城市及周边相邻城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分所营业执照;总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办公场地租赁证明和办公场地照片,自有场地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评审时将根据提供的材料识别是否为满足要求的网点机构。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逾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者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未在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1)预报名单位需准备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hugangwangfang@163.com)(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经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招标文件费600元。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上述邮箱。
帐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3)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司景云、李侃欣
电话:186*****031、********361
5.17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上午0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司景云、李侃欣联系电话:186*****031、********361
5.18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2021年1月4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形式:书面加盖公章。问题函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扫描,并与word文档一同发送到hugangwangfang@163.com
5.19标书售价:¥600元/套(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报名缴纳,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下午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6楼(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6楼
6.3递交形式:投标文件密封快递。请申请单位预留足够的快递运输时间。务必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单位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9楼
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364号6楼
招标工程师:王方
联系人:司景云、李侃欣
联系电话:186*****03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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