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设备类型供应商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中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设备类型供应商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设备类型供应商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新增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吸附工艺)供应商入围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 装置名称 | 规格 |
---|---|---|
1 | 吸附工艺(共聚材料起吸附作用) | 3m3/h、 6m3/h、15m3/h |
供货期:10日历天;质保期5年;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应能满足连续运行10年及以上,且相关性能(操作与密封)能长期满足工况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设备生产商、在中国境内常设服务机构。工商登记为:存续、在营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具有近一年内第三方出具同类型设备的检测报告(排放浓度等指标)、国内实际使用情况的资料证明(检测至少连续1个月的运行记录)。
3. 业绩要求:加油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吸附工艺)供应合同不少于5个,提供合同、建设单位验收材料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资料)。
7. 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0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8. 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9. 相应产品整机防爆合格证(且整机防爆等级应不低于IIBT4)、与油气接触的压差变送器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IICT6)、环保排放检测报告(浓度指标)、噪音检测报告等。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大厦B座52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8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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