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四川境内先期开工?“一隧一桥”站前工程?联采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ZSCZQ-LCWZ2020-001)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四川境内先期开工?“一隧一桥”站前工程?联采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ZSCZQ-LCWZ2020-001)
项目名称: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四川境内先期开工?“一隧一桥”站前工程?联采物资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ZSCZQ-LCWZ2020-001)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四川境内先期开工
“一隧一桥”站前工程联采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SCZQ-LCWZ2020-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委基础〔2020〕1437号)批准建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复了初步设计《国铁集团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新都桥、波密至林芝段“两隧一桥”等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0〕422号)。项目业主为川藏铁路四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1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2标段项目经理部,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3标段项目经理部。目前,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先期开工段康定2号隧道、大渡河特大桥工程所需工程物资钢筋、型钢、水泥、粉煤灰、外加剂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线路东起雅安市,向西与在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林芝站接轨。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1标段项目经理部承建起讫里程为DK220+222.764~DK221+515.764,正线长度1.293km,主要工程数量为大渡河特大桥1.293km、隧道上方边仰坡防护、相关附属、大临工程及配套农村公路。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2标段项目经理部承建康定2号隧道进口标段,起止里程D3K278+900~DK290+666,线路长度11.746km。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承建康定2号隧道出口标段,标段全长 10.029km。
2.2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旅客列车速度:120至20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困难地段2800米);最大坡度: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3计划工期:先期工程计划2020年11月10日开工,大渡河特大桥土建总工期为74个月,康定2号隧道土建总工期为90.6个月。
2.4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4.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4.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3.1钢筋(GJ01包)
3.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1.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近两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
3.1.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二年以来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盘圆、圆钢、盘螺、螺纹钢各一份。HRB500 32mm、36mm、50mm钢筋每种规格须出具至少一份检测报告。
3.1.6 供货业绩:投标人2018年-2020年须具有至少三份投标物资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1.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各投标人需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物资供应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物流运输服务方案。
③投标人须自有或有长期合作的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3.2型钢(XG01)
3.2.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2.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6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近两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2.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厂家投标产品近二年以来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6 供货业绩:投标人2018年-2020年须具有至少三份投标物资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2.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各投标人需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物资供应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物流运输服务方案。
③投标人须自有或有长期合作的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3.3水泥(SN01包)
3.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3.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产品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并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3.3.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近两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3.3.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二年以来由具有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3.6 供货业绩:投标人2018年-2020年须具有投标物资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3.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3.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各投标人需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物资供应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物流运输服务方案。
③投标人须自有或有长期合作的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④该包件中的低热水泥允许外购。外购产品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生产厂家的相关要求。
3.4粉煤灰(FMH01包)
3.4.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的粉煤灰。
3.4.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近两年平均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3.4.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电厂需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近二年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对应规格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铁路标准)。
3.4.5 供货业绩:投标人2018年-2020年须具有投标物资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4.6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4.7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以及与其总经销商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总经销商均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粉煤灰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物流凭证等资料。
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各投标人需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物资供应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物流运输服务方案。
④投标人须自有或有长期合作的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3.5外加剂(WJJ01包)
3.5.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5.3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且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5.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厂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近二年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铁路标准);
3.5.5 供货业绩:投标人2018年-2020年须具有投标物资在大中型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
3.5.6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5.7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各投标人需具备集成供应链全过程服务能力,达到供货全流程监控效果。投标人要针对各标段物资供应特点,结合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理念,制定符合川藏铁路特点的专业化物流运输服务方案。
②投标人须自有或有长期合作的专业的物流运输公司。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2月22日23时59分至 2020年12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0元。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四湾村
联系人:周谭电 话:189*****840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折多塘村
联系人:韩献东 电 话:189*****999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呷巴乡水桥村
联系人:蒋大良 电 话:186*****5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联系人:吕志涛
联系电话: 185*****989
2020年1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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