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场所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场所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2-12-25
开标时间: 2013-01-15 采购目录: 其他专业服务
撰写人: 闵行招标投标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场所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184 /********
2、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场所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提供班车接送服务;
(一)租赁大客车:
(1)空调车45座一辆
(2)空调车49座一辆
(二)用途:上下班接送用车
(三)要求:出租方需随车指派专职驾驶员;出租方须提供车龄三年内的车辆(现车)
4、本项目服务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预算资金:86.578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9日—12月25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3、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3700号
联 系 人:张振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人:王桢、王骏
电话:********-***、115
传真:********-***、115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李煜
电 话:********-****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1182。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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