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刑侦局购置刑事技术现勘系统升级 招标公告
公安局刑侦局购置刑事技术现勘系统升级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局购置刑事技术现勘系统升级采购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局购置刑事技术现勘系统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简介:
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局购置刑事技术现勘系统升级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公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加强“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现勘系统)的实战性能,按公安部要求,对《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升级,对现勘系统数据库进行优化改造,新增非正常死亡尸体勘验、尸体检验等应用模块,并对硬件、软件环境提出新要求。包含新增硬件设备和软件升级:(1)应用软件升级,包括非正常死亡尸体勘验与尸体检验模块升级、现勘管理模块升级、系统接口对接。(2)新增硬件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磁盘阵列1台、机柜1台。
二、服务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1 |
数据库服务器 |
1、2U机架式,带静态导轨 2、CPU:4颗CPU(2.4GHz/10核/14MB/85W) 3、内存:≥64GB RDIMM,2666MT/s 4、硬盘:≥2块300GB 15K RPM SAS 12Gbps 2.5英寸热插拔硬盘,8个硬盘槽位 5、RAID卡:PERC H730P RAID卡, 2GB NV缓存,支持RAID0,1,5,6,10,50,60 6、HBA:2块Emulex LPE 12000 8Gb单端口光纤通道卡 7、网卡:≥4个千兆电口 8、支持DVD:DVD-RW 9、电源:2个交流电源 10、服务:3年(7x24)4小时上门服务,3年硬盘不返还服务 |
1台 |
2 |
应用服务器 |
1、2U机架式,带滑动导轨 2、CPU:2颗CPU(2.4GHz/10核/14MB/85W) 3、内存:≥32GB RDIMM,2666MT/s 4、硬盘:≥2块600GB 10K RPM SAS 12Gbps 2.5英寸热插拔硬盘 5、RAID卡:PERC H330 RAID卡, 支持RAID0,1,5 6、网卡:≥4个千兆电口 7、风扇:满配6个冗余热插拔风扇 8、电源:2个交流电源 9、服务:3年 (7x24)4小时上门服务,3年硬盘不返还服务 |
1台 |
3 |
磁盘阵列 |
1、2U机架式,带滑动导轨 2、控制器:双控制器 3、缓存:≥16GB缓存 4、端口:≥8个16Gb端口,≥4个16Gb模块 5、硬盘:≥24块1.2TB 10K RPM SAS 12Gbps 2.5英寸热插拔硬盘 6、软件:包含所有软件授权,比如自动分层,精简配置,快照、复制、克隆等 7、电源:2个交流电源 8、服务:3年(7x24)4小时上门服务,3年硬盘不返还服务 |
1台 |
4 |
机柜(核心产品) |
1、标准42U机柜 2、含键鼠 3、含PUD * 4个:插孔数量:8位,输出线长度:3米,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额定功率:2500W |
1台 |
5 |
非正常死亡尸体勘验与尸体检验模块升级 |
1、尸体管理: 增加“新增尸体”快捷入口,可在信息采集中直接进入尸体管理页面 新增尸体“现场勘验信息列表”,可自动展示有死亡数量的现场信息。 新增“有无死亡人员”查询项 新增“有无录入尸体”查询项 新增录入尸体快速入口,可直接在现场下录入尸体信息 新增尸体列表,可以查看尸体录入状态 新增尸体检验打印功能 新增尸体提交功能 新增尸体类型:确认身源、无名尸体 新增无名尸体录入内容 修改调整原现勘尸体录入项 修改确认身源尸体证件号码为必填项 优化字典选择,部分字典调整为单选 增加“有无衣着”校验,选择有时,衣着检验为必填 增加“有无尸表检验”校验,选择有时,有无尸表检验为必填 增加“有无解剖检验”校验,选择有时,有无解剖检验为必填 增加“有无提取物品”校验,选择有时,有无提取物品为必填 增加“是否提取尸体DNA”校验,选择有时,生物检材信息为必填 增加“是否提取尸体指纹”校验,选择有时,指纹信息为必填 增加“是否能提取尸体人脸照片”校验,选择有时,人脸照片为必填 增加“有无委托鉴定信息”校验,选择有时,委托鉴定信息为必填 优化填写人信息,自动带入人员相关信息。 调整尸体信息展示方式,改为树形展示,方便快速进入各个模块。 新增“衣着检验”模块,增加6项录入内容 新增尸检引导录入功能,先选择有无检验,有检验时,才显示录入字段。 新增解剖引导录入功能,先选择有无检验,有检验时,才显示录入字段。 新增尸体“生物检材信息”模块,可在此模块新增尸体DNA采集情况 新增尸体“指纹信息”模块,可在此模块新增尸体指纹采集情况 新增尸体“提取物品”模块,可在此模块新增尸体提取物品情况 新增尸体“提取物品”管理功能,可做物品出入库。 新增尸体照片类型,增加人脸、衣着两个录入项。 新增人脸照片采集标准要求,请依据标准上传尸体人脸照片 调整委托鉴定信息模块,单独填写鉴定信息 2、数据上报服务: 调整市级上报程序,增加尸体信息上报功能 调整省级上报程序,增加尸体信息上报功能 |
1套 |
6 |
现勘管理模块升级 |
1、信息管理模块升级: 全项检索 模糊检索 勘查详情展示 案件档案 开放数据展示服务 2、质量管理模块升级: 我的勘验质量 勘验质量检查 未录现场案件检查 一案多勘检查 现场图数量检查 现场照片数量检查 重复照片检查 基站信息检查 涉案视频数据检查 勘验工作监督 案件勘验相关监督 现场手印提取监督 现场生物物证提取监督 现场足迹提取监督 现场视频提取监督 现场基站提取监督 现场其他物证提取监督 案件串并情况监督 案件建档情况监督 物证入库情况监督 物证检验情况监督 案情现场AK关联 质量检查白名单 现场勘验情况分析 现场信息质量情况分析 现场信息审核情况分析 未及时提交数 及时提交率 |
1套 |
7 |
系统接口对接 |
1、与警综系统数据交互接口: 数据交互中间库 外部系统现场详情调阅页面(通过URL调用) 执法办案警情案件详情查看(通过A号或J号) 在勘验系统的信息采集模块增加信息复用功能 为历史数据提供关联 在勘验系统中增加接报警模块 定期进行后台数据增量更新同步 2、与指纹系统数据交互接口: 在指纹录入页面增加自动发送功能 增加指纹发送队列及其管理功能 增加警情、案件、勘查信息同步功能 增加接收指纹反馈信息功能 3、与物证保全管理系统数据交互接口: 增加现场查询定位功能 增加警情、案件、勘查信息同步功能 增加物证列表推送功能 增加接收物证受理状态反馈功能 4、与DNA数据库系统数据交互接口: 增加发起检验委托功能 增加现场查询定位功能 增加警情、案件、勘查信息同步功能 增加生物物证详情推送功能 增加接收比对结果功能 增加接口日志记录功能 5、与足迹系统数据交互接口: 增加发起比对委托功能 增加现场查询定位功能 增加警情、案件、勘查信息同步功能 增加组及痕迹详情推送功能 增加接收比对结果功能 增加接口日志记录功能 |
1套 |
(二)其它要求:
1、其他技术要求
★(1)实现百万级数据量的存储和处理。
★(2)系统并发访问客户不低于100人。
★(3)系统普通操作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4)大数据量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5)专业系统的认定结果数据同步不超过1小时。
★(6)实现与刑专系统、指纹系统、DNA国家库、足迹系统对接功能,现场信息可发送至专业比对系统,并可获取比对串并结果。
2、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本地服务支持能力。需要在质量保证期内,派驻有专职能力的技术服务人员,并能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服务。
3、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1095天。
一、项目简介:
对信息化项目采购的软、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实施、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对质量、投资、进度、变更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规范执行进行严格管理,对多方关系进行协调等工作。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服务:
(一)监理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采购软件的功能进行复核;对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服务内容: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监理工作分为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二个阶段。各阶段要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协调等八个方面进行实施监理。
1. 项目实施阶段:
(1) 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项目实施前,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审核根据项目需要而增加的设计图纸,并纠正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缺陷。任何指示和命令必须为书面形式。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施工过程主要对如下监理要点进行检查:
①对项目整体、分项建设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a 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各类设备的采购、进场、配置、调试和管理等;
b 系统集成、联调,包括软硬件系统集成、系统连通性验证;
c 系统拓扑图、设备布局图、配线图;
d 基础设施、网络服务、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系统各部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与承建合同、项目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e 项目实施组织,包括实施人员、实施顺序、实施测量、安全措施、特殊处理措施等;
f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步骤、实施方法、实施进度等;
g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组织、实施方法、实施进度,以及有关质量、安全等主要技术和组织措施。
②对项目采购硬件、系统软件进行质量控制;
中标人应组织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定制软件的数量、功能等进行复核;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其功能和性能;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测试;必要时,中标人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主要设备的到货验收应包括:
a 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设备装箱单和提货单,对货物进行外包装检查;
b 开箱检查,对照设备订货合同,保证设备型号、类别准确无误,数量正确,附件配套,文档齐全;
c 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系统软件的版本和授权;
d 必要时,可确认设备的合法性;
e 进行加电自检测试;
f 由采购人、供货商、中标人三方共同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
g 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型号等进行复核,对知识产权所属进行鉴别。
③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装修、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a 项目现场实施人员与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实施人员的一致性检查;
b 主要系统软件、设备和服务的到货验收;
c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进行旁站;
d 系统的阶段性测试、系统集成测试的监理;
e 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进度情况;
f 按照既定程序处理项目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g 在项目掩盖之前,及时检查、监督、检验、测量已完工项目,并通知承建单位。要求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的项目不得掩盖。
h 按照合同条款要求,确认材料、设备等的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再检验结果)。必要时检查/检验时到场。
④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
⑤对系统试运行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2)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审核承建单位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②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中标人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中标人应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③中标人应定期检查、记录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④中标人应及时处项目延期申请。
⑤中标人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
①采购人或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提交给中标人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项目变更单上予以签认;
②中标人了解项目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或信息;
③中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采购人、承建单位;
④中标人对项目变更过程及结果做项目备忘录。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项目变更;
⑤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变更文件监理承建单位实施。
(4)项目实施阶段的对合同的管理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监理合同执行情况,要定期向采购人、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②中标人要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项目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要妥善管理项目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数据;
②中标人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③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6)项目实施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如下:
①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②中标人需有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③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数据的保管和使用、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做出明确规定;
④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7)项目实施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要组织三方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②中标人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③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④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⑤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2. 项目验收阶段:
(1)项目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有计划地监理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②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中标人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验收报审表由监理单位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具备验收条件时,监理单位在验收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采购人签认;否则,中标供应商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③中标人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2)项目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②中标人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项目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要求如下:中标人要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4)项目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中标人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署其它补充协议。
(5)项目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负责管理项目验收阶段的文件,如验收报审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
②中标人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件;
③中标人负责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件;
④中标人负责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件,并提交采购人。
(6)项目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
①中标人负责收集、整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
②中标人负责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7)项目验收阶段的协调要求如下:
①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②中标人负责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③中标人负责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④中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三、人员及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其中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和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2.投标文件中拟派的 5名服务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3.中标人须对采购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
4.中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四、现场保障:
1、配备专门的施工监理车辆,以确保工地间运输畅通。
2、每名监理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3、配备完备的监理现场测试工具。
4、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器材。
5、有文明监理工作及安全施工保障制度。
6、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五、总体服务方案的制作:
应编制详细的监理大纲,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项目监理目标、监理技术保障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的配备。
六、中标方需于签订合同后,3日内入场提供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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