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卫局环卫作业车辆项目;
2.项目编号:GMGITC-JL-20121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期、质保期: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单价总计 (元) | 付款方式 | 供货期 | 质保期 |
1包 | 1、洗扫车(整备质量≥11650kg) | 8台 | 验收合格后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5 日 | 一年 | ||
2、洗扫车(整备质量≥5600kg ) | 2台 | 860000 | |||||
3、人行步道养护车(整备质量≥1710kg ) | 4台 | 640000 | |||||
4、压缩式垃圾车(整备质量≥14000 kg) | 5台 | ||||||
2包 | 1、洗扫车(整备质量≥11650kg) | 4台 | 验收合格后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5 日 | 一年 | ||
2、洗扫车(整备质量≥3560kg ) | 4台 | ||||||
3、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整备质量≥10800kg) | 9台 | 558000 | |||||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2个合同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可以参加上述2个合同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包号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包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每包150000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万州街与莆田路交汇
联系人:宋智泉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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