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攸县财政局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攸财绩〔2020〕7号

攸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的规定,以及《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攸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对贵单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开展重点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3〕33号)。

(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二、评价方法

通过对单位开展调查和核实,了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以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收集相关信息要素资料,对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平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基本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评价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资金情况。2020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2200万元。

(二)资金政策情况。主要是专项资金政策依据的充分性、

政策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专账核算,县财政及部门单位是否及时拨付资金,有无浪费或套取资金的行为。

(四)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实现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及落实等情况,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机构的健全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专项资金分配合理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及时性等;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监督、验收、绩效反馈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规范性等。

(五)资金绩效情况。主要是项目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贵单位要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编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综合评价自评报告、专项资金评价指标评分表,并准备相关评价依据和佐证材料。

(联系人:易静云电话:********

攸县财政局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绩效评价 利用 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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